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水美城市建设项目凯旋路延伸段项目已由****科技局以邵发改投资(2019)2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规模约人民币67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市水美城市建设项目凯旋路延伸段项目,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建设部或****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都将被否决投标。2、《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3〕2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建设部或****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将被否决投标。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根据闽建许〔2023〕4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时须附上资质证书有效期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7 00:00:00至2024-12-12 23:59:00通****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cn/npztb/)(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2月18日08: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②电子银行保函形式【电子银行保函的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18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华光路15号,邮编:354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3****9859,传真:/
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福路 22 号亿发建材市场 17 幢六层,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0906,传真:/
联系人: 徐女士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cn/npztb/
联系电话:0599-****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市五一九路392号
联系电话:0599-****869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市熙春路电信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599-****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