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部39号令等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受出让人委托在**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 6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人 | ||||
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
1 | LQ13(252):2024-13 | ******社区6组 | 33103.05 合49.6546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楼面地价:6770元/平方米 | 8965 | 2024年12月26日10时 | 大于33103.05平方米且不大于66206.10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0) | 不大于25% | 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且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600米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8.5831 指标证书 | **市龙******局 黄菊: 028-****1019 138****1877 |
2 | PZ2024-1(070102) | **市致和街道林荫大道南侧、协和大****社区1组、清林社区8组) | 46416.74 合69.6251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500万元/亩 | 8704 |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大于46416.74平方米且不大于92833.48平方米,容积率>1.0且≤2.0 | ≤25% | ≤80米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 69.6251 指标价款 | ******局 王维: 028-****2747 | |
3 | PZ2024-19(070102) | **市通济镇**村7组,桥楼社区5组、7组 | 56970.09 合85.4551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300万元/亩 | 6410 |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6970.09平方米且不大于113940.18平方米,容积率>1.0且≤2.0 | 按照《**市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建设项目管理技术规定及导则》执行 | ≤36米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 85.4551 指标价款 | ******局 王维: 028-****2747 | |
4 | PZ2024-20(0701/0901) | 彭****社区18组、19组,桥楼社区5组、7组 | 46107.59 合69.1614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300万元/亩 | 5188 |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6107.59平方米且不大于92215.1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大于2305.3795平方米且不大于9221.518平方米),容积率>1.0且≤2.0 | 按照《**市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建设项目管理技术规定及导则》执行 | ≤36米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大于5%且不大于10%) | 69.1614 指标价款 | ******局 王维: 028-****2747 | |
5 | PJ2024-1(070102) | 蒲****社区 | 44709.56 合67.0643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210万元/亩 | 2817 | 不小于44709.56平方米且不大于49180.52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1 | 不大于35% | 不大于54米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 67.0643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局 廖艳: 028-****1293 | |
6 | LQ10(252):2024-10 | ******社区、**社区 | 41748.68 合62.6230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楼面地价:9660元/平方米 | 20200 | 大于41748.68平方米且不大于104371.70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5) | 不大于25% | 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且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600米。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48.1653 指标证书 | **市龙******局 028-****1019 138****1877 |
二、本次拍卖宗地采取“竞地价”方式进行拍卖,具体详见出让文件。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须按所竞买宗地对应金额足额缴纳。已注册为网上报名用户的竞买申请人须在2024年12月25日16时之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2024年12月25日16时30分之前通过****门户网站(https://www.****.com/)土地交易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咨询电话:028-****7887、****7889)
三、本次拍卖的LQ13(252):2024-13、LQ10(252):2024-10号宗地:
(一)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同一企****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宗地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体中至少一方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意向竞买人报名竞买的每宗宗地须提交叁份签章的《竞买承诺书》,在提交《竞买承诺书》时,须一并提交加盖公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二)意向竞买人参与本宗地竞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融资便利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公司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意向竞买人报名参与宗地竞买,须提供《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和《关于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情况的审查报告》(须带二维码,以下简称《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须作为《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的附件,竞买人每报名一宗地须对应提交一份《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须由《****关于发布2022****事务所分类情况的公告》(川注协〔2023〕1号)明确的A****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审查报告》中除封面外的首页须按模板明确审查意见。对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本公告要求或出让合同约定,取消意向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取消土地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解除土地出让合同,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缴纳的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市的土地招拍挂活动,****住建局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给予信用扣分。
(三)参与该宗地竞买的意向人在现场提交竞买申请书领取竞价号牌时,须一并提交签章的《竞买承诺书》和《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及相应附件),作为取得竞买资格及领取竞价号牌的要件。(《竞买承诺书》、《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审查报告》审查意见页模板、川注协〔2023〕1号文,下载地址:https://www.****.com/)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缴纳外币竞买保证金的除外),竞买申请人可通过****门户网站(https://www.****.com/)查阅网上报名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并于2024年12月10日起下载出让文件。
五、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应按照《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要求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指标购买咨询电话:028-****7005)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交易活动,敬请各竞买人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7号楼
详 情 见:****(https://www.****.com/) ******厅(https://dnr.****.cn)
******局(https://mpnr.****.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com)
****建设局咨询电话:028-****9270
******局咨询电话:028-****9199
******局监督电话:028-****9114
****
2024年12月6日
下载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及关于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情况的审查报告(模板).pdf
下载****关于发布2022****事务所分类情况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