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三县岭镇******公司内,依托现有项目,利用******公司2#水泥窑新增协同处置一般固废10万吨/年。本扩建项目总投资6540万元,不新增用地和构筑物、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等各项建设内容;新增协同处置的一般固废为无机污泥、污染土、替代燃料等。处置工艺:分类→接收→暂存→配伍→输送→水泥窑协同处置。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委托****对本项目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情况:
废气:本次扩建新增废气主要有2#水泥窑窑尾废气和无机固废廊道输送废气。2#水泥窑窑尾废气依托现有水泥熟料生产线的“高温焚烧+碱性环境+SNCR+冷却+高效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90米高排气筒排放;廊道输送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均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本次扩建不新增废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曹溪水;车辆清洗、车间清洗等生产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经收集调质后送入水泥窑焚烧处理。
噪声:本次扩建无新增噪声源。现有项目布局较为合理,隔音减震符合规范要求,噪声能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暂存能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管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随同业务范围内接收的固体废物一起全部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协同处置后无其他固体废物产生。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依程序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五、拟批准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信函、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环境局
联系电话:****011 联系人:邵海生
电子邮箱:****@163.com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