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房屋修缮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123,015.29 元 | 1(项) | 123,015.29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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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和材料到货后,成交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工程监理人员(若有)对材料进行验收,货到验收时如与承诺的要求不一致,采购人可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设备和材料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实施。
2.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按照工程量清单、图纸(若有)、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采购人代表、工程监理(若有)和成交供应商签字确认。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未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项目维护费(招标前及招标后残缺破损、人为破坏、被偷盗、自然损害等灯饰的修复而产生的所有维护费)、拆除费、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保险费、交通费、办公及仓库租赁费、管理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直至通过采购人验收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
2.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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