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院区餐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评审结果:
(一)评审排名
第一名:****,投标报价270万元
第二名:******公司,投标报价:276.72万元
第三名:******公司,投标报价:270万元
第四名:**昌盛****公司,投标报价:286万元
第五名:**新****公司,投标报价:264万元
第六名:******公司,投标报价:278万元
(二)预中标供应商
根据综合评分法,****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为预中标供应商,预中标总金额270万元
四、公示要求:
(一)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法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报价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二)书面质疑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三)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由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拟、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四)公示期: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屈老师
联系电话:0371-****3109
邮 箱:****@cgglk.com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