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二连盆地欣苏木油田难采区块产能建设项目(阶段性)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479077M | 建设单位法人:郭志强 |
杨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 |
**自治区****市团结大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内蒙****油田难采区块产能建设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 阿拉坦合力苏木巴达拉呼嘎查 |
经度:115.****32167 纬度: 44.****6971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11 |
锡署环审书〔2021〕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119 |
31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479077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洁源****公司 |
911********508274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1********43120XG | 竣工时间:2024-06-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01bkrg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滚动开发)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滚动开发)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建设共23口井(其中新钻18口井,利用现有5口井),建设16座井场(其中**11座,依托现有5座),建设泥浆池16座,16个50m3单体罐,所有井场全部采用罐车输送至蒙一联合站,**产能1.1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油田建设共19口井(其中新钻14口井,利用现有5口井),建设12座井场(其中**7座,依托现有5座),建设泥浆池12座,8个50m3单体罐,**管线1.7km,井场全部采用罐车输送至蒙一联合站,产能为0.91万吨/年。 |
因地质原因,其中欣4-5、欣4-13、欣2-2、欣2-6产能井未建设,因井场距离较近,其中4个井场减少单体罐的建设,**单井集输管线1.7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钻井工程、管线铺设工程、采油工程、油气集输与处理及供电、通讯等辅助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工程、管线铺设工程、采油工程、油气集输与处理及供电、通讯等辅助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采取油气密闭集输作业,定期检修集输线路的管线、阀门等设备,减少烃类气体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 (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产**开发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意见》(内政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占用草原面积,运输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碾压草原;减少对区域生态系统的扰动和破坏,对表土单独剥离,做好堆放管理,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 (三)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油气开发全过程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生产废水处理后需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要求,****油田用于驱油生产。 (四)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认真落实施工噪声防护措施,施工期厂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固废管理。加强危废管理,委托有资质和处置能力的单位对项目产生的落地油及受污染土壤及时清理回收,要求回收率100%。对钻井岩屑鼓励采取“不落地”工艺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转运,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六)对开采区周边环境实施有效监测监控,发现污染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并妥善处理。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 (1)实际施工过程中,选用了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设备及运输车辆,柴油机采用高标准清洁燃料,并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设置围挡、泥浆材料加盖防尘布、大风天气停止作业等措施降低施工废气的排放,未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2)钻井过程产生的废水用于配置泥浆,循环利用,剩余部分经罐车输送至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及时清掏用作附近农田肥料。施工期废水不外排。(3)施工期间采取了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以及维护设备正常运行等降噪措施。(4)本项目钻井岩屑随钻井废弃泥浆一起进行无害化固化稳定及填埋处理。事故状态下产生的落地油落地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事故,无落地油产生。施工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已合理处置。(5)施工期间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范围,未破坏施工作业外的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原貌恢复。(6)施工现场人员定期会进行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管理等培训。施工期间未发生风险事故。 运营期: (1)项目运营期油井采出液均采用密闭管道输送依托的联合站。根据项目验收检测报告,井场场界无组织VOCs浓度满足标准要求。(2)项目运营期采出液集输至联合站,经联****设备处理后,产生的采出水进入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标准后,回注于现役油层,不外排。(3)项目运营期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基础减振。根据项目验收检测报告,井场场界满足标准要求。(4)项目运营期落地油及土壤全部回收,废防渗膜、废机油、废擦机布、废机油桶均分类暂存于蒙一联危废间内,定期送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井下作业必须带罐(车)操作,原油不落地。如有落地油产生应及时回收,回收落地油时,尽可能与受污染土壤一起回收,送处理。落地油回收率要求100%,排放量为0。 (5)第企业已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备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定期更新应急物资及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管理等培训。实际运行中,已针对环保设施设置了运行台账及记录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工程占地面积12.041hm2,其中永久占地1.646hm2,临时占地10.395hm2。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占地面积8.561hm2,其中永久占地1.166hm2,临时占地7.395hm2。 |
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地质原因,本项目实际建设中有4口采油井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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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 |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 | 经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治理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GB 39728-2020) | 井口采用先进的井控装置,同时采取密闭集输工艺,装车过程采用装车鹤管装车 | 井场场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低噪声设备 | 井场场界噪声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气开发全过程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生产废水处理后需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要求,****油田用于驱油生产。 | 1)采出水和其它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进行同层回注,回注率达到100%。 2)管线使用新型防腐管材,减轻对管线的腐蚀速率。 3)井下作业按照“铺设作业、带罐上岗”的作业模式,及时回收落地油。 4)井下作业时采用撞击式泄油器、提杆式泄油器、提管式泄油器,可实现“三不沾油”,即“井场不沾油、设备不沾油、操作工人身上不沾油”。 5)定期检查集输管线,及时发现、修补坏损井。一旦发生油井出油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采用水泥灌浆等措施封堵套管,防止含油污水泄漏污染地下水;对破坏管线、服役期满的管线要及时更换,防止原油对管线浅层地下水的污染。对井口装置、集输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减少或杜绝油井跑冒滴漏,以及原油泄漏事件的发生。 6)采用高质量的集输管线和先进的监控手段,防止原油的泄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具备一定的调节容量,避免机械故障下的事故排放;定期检查各种设备和巡查制度。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系统,把对地下水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危废管理,委托有资质和处置能力的单位对项目产生的落地油及受污染土壤及时清理回收,要求回收率100%。对钻井岩屑鼓励采取“不落地”工艺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转运,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 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 处理、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执行《****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产**开发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意见》(内政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占用草原面积,运输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碾压草原;减少对区域生态系统的扰动和破坏,对表土单独剥离,做好堆放管理,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 | 建设单位已按照相应的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了征地补偿;在施工过程中,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井场作业面范围;采用分层开挖和分层回填;管道施工完成后,进行平整以恢复地貌,并采用人工补播结合自然恢复的方式恢复植被。 |
表7 风险设施
1 | 对开采区周边环境实施有效监测监控,发现污染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并妥善处理。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已制定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油田采出水全部送至依托站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须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要求后,方可回注油层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油田采出水全部送至依托站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须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要求后,方可回注油层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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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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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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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井场作业面范围;采用分层开挖和分层回填;管道施工完成后,进行平整以恢复地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井场作业面范围;采用分层开挖和分层回填;管道施工完成后,进行平整以恢复地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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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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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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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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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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