楮家汇港、五环洞港水质提升暨云东路、庆丰路段配套污水设施工程-泵站
楮家汇港、五环洞港水质提升暨云东路、庆丰路段配套污水设施工程-泵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楮 家 汇 港 、 五 环 洞 港 水 质 提 升 暨 云 东 路 、 庆 丰 路 段 配 套 污 水 设 施 工 程 - 泵 站 已 嘉 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国 际 商 务 区 ) 管 委 会 以 嘉 开 管 项 〔 2024 〕 83 号 ( 项 目 代 码 : 2012-330451-04-01-980172)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开 发 区 财 政 统 筹 解 决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嘉 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嘉 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浙 江 国 华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楮 家 汇 港 、 五 环 洞 港 水 质 提 升 暨 云 东 路 、 庆 丰 路 段 配 套 污 水 设施工程-泵站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3586.8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3325.72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995.81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新 建 庆 丰 路 泵 站 一 座 、 配 套 管 线 及 附 属 设 施 : 设 计 规 模 为 1.5 万 m 3 /d ; 新 建 泵 站 重 力 进 水 管 ( 顶 管 ) : 设 计 管 径 为 DN1000 , 长 度 约 177m ; 新 建 泵 站 压 力 出 水 管 线 ( 1# 管 材 转 换 点 ~ 万 兴 路 段 现 状 污 水 管 ) : 设 计 管 径 为 DN700 , 长 度 约 180m , 建 设 地 点 : 项 目 位 于 嘉 兴 国 际 商务区,万兴路与庆丰路西侧,赖施浜**侧 。 2.2 招 标 范 围 : 设 计 施 工 图 范 围 内 楮 家 汇 港 、 五 环 洞 港 水 质 提 升 暨 云 东 路 、 庆 丰 路 段 配 套 污 水 设 施工程-泵站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853.0132 万元 。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5 投 标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s://www.****.cn/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 及 “ 信 用 中 国 ( 浙 江 ) ” 网 站 ( https://credit.****.cn/#/home/searchDetail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主 体名单”(本条款无需提供证明或承诺材料)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二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8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如 为 一 级 建 造 师 的 , 如 使 用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须 符 合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行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通 知 》 建 办 市 〔 2021 〕 40 号 文 件 的 规定 。 (三)其他: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少于 (人****建设部门相关规定要求)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行政监督部门: ****开发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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