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布县德吉林镇吉雄村防洪坝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330MB0W02961W | 建设单位法人:**** |
格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市**县强钦街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德**镇吉雄村防洪坝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自治区**市**县 |
经度:89.83829,89.84374 纬度: 29.16928,29.1767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18 |
日环审〔2020〕1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 |
3.3 | 运营单位名称:**** |
****2330MB0W02961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MA6TDQNX-2 | 验收监测单位:/ |
/ | 竣工时间:2020-1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工程主要对夏龙沟德** 镇吉雄村河段右岸沿河** 铅 丝 石 笼 挡 墙 式 防 洪 堤 919m,工程防洪堤不与现有 **相接。工程共 1 段 919m 防洪堤,位于河道右岸,项目 起点位于右岸保护对象起始 段,终点位于下游河道变宽且 保护对象末端处。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主要对夏龙沟德** 镇吉雄村河段右岸沿河** 铅 丝 石 笼 挡 墙 式 防 洪 堤 919m,工程防洪堤不与现有 **相接。工程共 1 段 919m 防洪堤,位于河道右岸,项目 起点位于右岸保护对象起始 段,终点位于下游河道变宽且 保护对象末端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防洪堤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防洪堤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三、项目业主应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的内容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参 与工程建设各有关方的环境保护责任。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的环 境保护工作,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 四、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乱挖乱弃, 将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施工期间,须对剥离的表土进行洒水降 尘,采用苫布遮盖等措施养护,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及时就近运输至项目 施工场地内,恢复区域生态环境。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 育,以公告、宣传册发放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禁止对野生动物进行捕杀。 五、加强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堆料场采用蓬布遮盖,以防粉尘 飞扬。临时堆土应及时覆盖,减少二次扬尘污染,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 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上沿,不得超高超载,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多进行洒水降 尘,确保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对项 目拟使用的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严禁进出施工场地的 车辆鸣笛,运输车辆经过的村庄时限速和禁鸣,采用低噪或装有消声设备等符合 32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并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减轻施工噪声对工程区域 声学环境质量的影响。 六、加强固体废物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开挖的砂砾石除用于回填外其余 就近分散、摊平在堤防外侧作护坡,在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后送 至区域村庄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施工单位应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杂 乱碴土处理干净。施工工场内建隔油沉淀池,机械冲洗废水沉淀后可回用于场区 内洒水降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防渗旱厕收集,作为附近耕地施肥,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 时设施,并通过表土回覆和播撒草籽等措施做好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三、项目业主应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的内容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参 与工程建设各有关方的环境保护责任。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的环 境保护工作,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 四、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乱挖乱弃, 将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施工期间,须对剥离的表土进行洒水降 尘,采用苫布遮盖等措施养护,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及时就近运输至项目 施工场地内,恢复区域生态环境。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 育,以公告、宣传册发放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禁止对野生动物进行捕杀。 五、加强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堆料场采用蓬布遮盖,以防粉尘 飞扬。临时堆土应及时覆盖,减少二次扬尘污染,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 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上沿,不得超高超载,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多进行洒水降 尘,确保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对项 目拟使用的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严禁进出施工场地的 车辆鸣笛,运输车辆经过的村庄时限速和禁鸣,采用低噪或装有消声设备等符合 32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并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减轻施工噪声对工程区域 声学环境质量的影响。 六、加强固体废物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开挖的砂砾石除用于回填外其余 就近分散、摊平在堤防外侧作护坡,在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后送 至区域村庄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施工单位应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杂 乱碴土处理干净。施工工场内建隔油沉淀池,机械冲洗废水沉淀后可回用于场区 内洒水降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防渗旱厕收集,作为附近耕地施肥,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 时设施,并通过表土回覆和播撒草籽等措施做好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工作。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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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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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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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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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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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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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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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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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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