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炉电除尘电气控制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的#2炉电除尘电气控制系统改造项目已列入2024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100%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项目地点:**区芦泾路1号。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按一个合同段实施,具体招标的主要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5项目计划工期:自招标方通知之日起35日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证书之一,同时具备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方近5年内需具有300MW****电厂配电装置安装或调试或检修工作的业绩(需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
a.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b.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c.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违纪行为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行贿受贿行为人、法律所禁止的存在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投标。
e. 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4年8月-2024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2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出售时间:自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地 点:**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楼1401室
4.3联系人:刘悦,电话:0513-****1310、132****1145。
4.4需要提交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可将上述资料发送至****@qq.com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跃龙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500********112668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勘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潜在投标人如有需澄清的问题,请于2024年12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qq.com,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将补遗书发给所有购买标书的投标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3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区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5楼1507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自2024年12月07日起在“招标网”(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芦泾路1号
电话:0513-****2087
联系人:薛先生
招标代理:****
地 址:**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01室
联 系 人:刘悦
联系电话:0513-****310、132****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