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套海农场机械队2532.94亩土地经营权出租(首期118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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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机械队2532.94亩土地经营权出租(首期1180元/亩)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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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8,869.2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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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
动态报价 |
1.标的地块属于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渠、沟、路、林、田配套到位。项目区土地基本为宽100米、长700米的“条形”地块,激光平整土地误差在±3cm范围内。2024年全部种植中苜4号和美国骑士苜蓿,年内平茬收获2次,现已浇灌冬季保墒水,是认****基地的理想之地。同时,****农牧厅规划建设“百企百园百店”工程中,****基地列入其中,作为**西部区6****基地****示范区,有望享受相关政策补贴。 2.本次出租标的委托方主体为****。标的土地使用面积约2532.94亩,最终以双方核定为准,按照实际情况多退少补(服务费不作调整,以最终挂牌成交价为准)。 3.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此次竞价成交价款为2025年租金,后续每年租金同2025年,于每年2月1日前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如没有按时打款视为违约,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竞租保证金每亩100元,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可抵租金。意向承租方未竞租成功者,其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承租方享有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种植生产的各项补贴。同时,要保护自然**、做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控制面源污染。 6.承租方经营土地之后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导致水位下降无法取水灌溉、风灾、洪涝灾害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在土地流转期间,承租方新增的地上所有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产成品、秸秆、毛管、水带等)归承租方所有,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8.承租方不得破坏耕地耕作层,不准以任何形式转租、抵押、担保等形式处置耕地。 9.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如上内容均来自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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