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国有投资项目标前审核服务质量,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国有投资项目标前审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的通知》(五政办[2024]1号)文件规定,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县财政局决定设立国有投资项目标前审核单位备用联系名单(试行,以下简称本名单),欢迎造价咨询单位联系登记,现就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登记(征集)方法:原则上从提交资料的造价咨询单位中确定15家进入本名单。若A≤15家,则所有资格通过的造价咨询单位全部进入;若A>15家,将另行确定时间,组织专业人员,根据造价咨询单位资格情况、业绩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及拟配备人员情况等方面,择优确定15家单位并予以公示(A为登记的造价咨询单位数量)。
二、服务期限及范围:
服务期限为3年,采用1+1+1模式,期满前一个月由征集单位对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经考核合格,征集单位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续签合同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二年。
服务范围为《****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国有投资项目标前审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的通知》(五政办[2024]1号)文件规定的范围。
三、资格条件
3.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信誉要求
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
③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
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为准。
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
注:造****公司、子公司的不良行为,不影响造价咨询单位的登记资格;信誉要求以造价咨询单位承诺为准。
3.3项目负责人:须为参与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正式员工,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土建(或土木建筑)
四、登记时须提供的相关材料(2份,装订成册,相关证书、营业执照需提供扫描件)
1.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2.造价咨询单位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
4.造价咨询单位为拟任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
5.项目组成员证书;
6.造价咨询单位诚信承诺书;
7、其他材料。
注:造价咨询单位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服务期结束前,发现造价咨询单位提供虚假材料,自动退出本名单,并予以披露。
五、报名及登记(征集)文件获取
5.1报名所需材料(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注: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需留有联系方式。
5.2报名方法:2024年12月18日15:00(**时间,下同)前,发送报名所需材料至****@163.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5.3登记(征集)文件获取:报名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5.4登记(征集)文件售价:0元/份。
六、登记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6.1登记材料递交地点:****酒店六楼会议室【**光彩大市场一号楼(银河路与**路交叉口)】
6.2递交登记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5:00
6.3接收登记材料时间:2024年12月18日13:00至2024年12月18日15:00
七、联系方式
登记(或征集)单位:****财政局
地 址:****环**路西侧路段
联 系 人:臧主任
电 话:0552-****527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榴城镇**路26-16号
联 系 人:张旭
电 话:191****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