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06 18: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6日1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12月12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xypt.china-eia.com/XYPT/center/login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
3. 排污登记管理企业(一企一档中)应在排污总量指标预申请审核通过后,有偿获取排污权指标,将排污权出让缴费凭证或排污权交易凭证作为获取环评审批批复的前置条件。
4. 另纸质报批本书送3本;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 | 不锈钢雾化钢丸加工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张郭**村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拟投资2500万元,购置中频炉、雾化罐、冷干机、PSA制氮机、全自动筛分机、电烘箱、全自动光学筛选机等设备,扩建不锈钢雾化钢丸加工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设计年产不锈钢钢丸(Φ0.1~Φ0.3mm)1000t/a。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名环****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中频炉熔化废气、雾化工序废气采取顶吸罩收集,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2.8mg/m3,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 未有效捕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24kg/h,因排放量较小,经大气自净后,预计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表A.1中厂区内颗粒物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5mg/m3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标准。 废水:无。 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点,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及时外售综合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安全储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浸塑手套技改及产能提升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北孙村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企业投资200万元建设浸塑手套技改及产能提升项目,拆除原有项目生产线设备,购置自动化手套生产线、工业静电式烟雾净化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手套1000万副。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大气环境:本项目手套生产线产生的烘干塑化废气分别通过一套静电回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P2、P3)排放,投料废气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烘干塑化废气、投料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锅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4)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 声环境:本项目运行后,在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电子接线柱及金属装饰柜 | |||
建设地点 | **市周庄镇卤汀河**南侧3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企业拟在周庄镇投资建设电子接线柱及金属装饰柜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170万只电力电子接线柱和年产1万只金属装饰柜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取得**市数据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备案证号:兴数备〔2024〕113号)。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省环境工****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喷漆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及颗粒物及烘干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两个喷漆房、两个烘干房采用密闭设计,负压收集,废气经过一道过滤棉再经过两道活性炭吸附箱后各自经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出。喷漆、烘干工艺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打磨工艺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水环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远期****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 声环境:本项目运行后,在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阀门、管道配件、幕墙配件、机械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戴南镇史堡村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市****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淘汰旧脱蜡釜、焙烧炉、沾浆生产线旧设备,新增一键式脱蜡釜、150KG的中频炉2台、双门节能焙烧炉、自动化沾浆生产线等设备建设阀门、管道配件、幕墙配件、机械配件制造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年产阀门、管道配件、幕墙配件、机械配件800吨产能。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熔化、浇注废气采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焙烧废气及液化气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制壳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振壳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粉尘经自带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合并由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切割、打磨、精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使用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放。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焙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区内焊接废气及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无生产性废水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件智能化生产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戴南镇东陈村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市万****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购置中频炉4台(250kg)、射蜡机、脱蜡釜、沾浆桶、浮砂桶、焙烧炉、抛丸机、振壳机、砂带机、切割机、打磨机、环保集尘装置等国产设备,**精密铸件智能化加工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0吨精密铸件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有效收集、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收集、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振壳粉尘经有效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的抛丸粉尘一同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制壳粉尘、切割、打磨、精磨废气经有效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焊接废气及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无生产性废水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环保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园区北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公司****工业园区北区,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市恒泰****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2685.9平方米,**环保设备制造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设计年产环保设备(活性炭吸附箱、布袋除尘器)共计3000套。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名环****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①有组织废气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2.3mg/m3、排放速率0.034kg/h;腻子打磨工序、静电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至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2.6mg/m3、排放速率0.052kg/h,达到**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 刮腻子(含硬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浓度1.2mg/m3、排放速率0.017kg/h;苯乙烯排放浓度0.5mg/m3、排放速率0.008kg/h,达到**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 塑粉固化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浓度0.2mg/m3、排放速率0.003kg/h;喷漆(含调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经三层干式过滤预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3、排放速率0.008kg/h;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排浓度4.5mg/m3、排放速率0.065kg/h,达到**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 ②无组织废气 项目1#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6kg/h、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35kg/h(其中:苯乙烯0.004kg/h),排放量较小,经加强车间通风、大气自净后,预计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TP、TN等常规指标,可生化性好。生活污水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达到农田灌溉标准,项目周边有着较大的施肥用地空间,可以实施农田灌溉。本项无废水排入地表水体,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点,占地面积25m2,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及时外售综合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仓库15m2,危险废物安全储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造智能化改造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裴马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市欧亚****公司拟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和除尘设施,新购置中频炉4台(250kg)、全自动射蜡机、电热脱蜡釜、焙烧炉、氩弧焊机、粘浆桶、抛丸机、振壳机、砂带机、切割机、打磨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进行精密铸造智能化改造项目。现已****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备案证,项目建成后预计可达年产精密铸件1500吨的产能。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焙烧废气、制壳粉尘、熔化废气、浇注废气、振壳粉尘、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精磨粉尘、抛丸粉尘、焊接废气。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口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能够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口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制壳粉尘、振壳粉尘、切割、打磨、精磨、焊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口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一同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戴南循****处理厂处理,处理达****中心河。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铸件生产 | |||
建设地点 | ****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市****公司关停现有项目,**一条不锈钢铸件生产线,并对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拟投资1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不锈钢铸件生产项目,目前项目已取得投资备案(备案证:戴政经备发〔2024〕118号),拟购置2t中频炉1台、1t中频炉1台、0.75t中频炉1台、0.5t中频炉1台、0.35t中频炉1台、离心铸造机、车床、抛丸机、钻床、切割机、热处理炉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500 吨不锈钢铸件。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主要存在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气:本项目熔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置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与浇注、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合并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TA002)处置,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 A 表 A.1 中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废水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远期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戴南循****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接管至戴南循****处理厂处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手套、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炉渣、废模具、废钢丸、焊渣、废布袋及除尘灰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熔化除尘布袋、熔化除尘灰、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机油桶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炉重铸。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预制菜加工生产、调味品生产 | |||
建设地点 | **市**街道工业集中区三区兴沙公路西侧1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31日,位于**市**街道工业集中区三区兴沙公路西侧1号,经营范围为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企业拟投资5800万元建设“预制菜加工生产、调味品生产项目”项目。企业租赁厂房,购置自动切片机、粉碎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预制菜1500吨,调味品600吨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鑫****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油烟、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标准;污水处理过程排放的NH3、H2S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生****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经济开发区****公司转运处置,废水的浓度达到污水委托处理服务协议中接纳标准,****开发区****公司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隔声处理、合理布局,加强对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污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综合利用单位定期运走;污泥拟委托**市春光****公司作有机肥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针布生产加工 | |||
建设地点 | **市垛田街道戴家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24年07月17日,注册地位于**省兴****工业园1号,法定代表人为董晓军。兴****公司拟投资6246万元,建设针布生产加工项目, 购置主要设备:植针机、磨针机、贴背布机、切边机、包装机、打包机等。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市数据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兴数备〔2024〕129号。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磨针粉尘、贴背布废气。磨针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贴背布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限值。项目厂界、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运营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均较小,四周厂界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为废钢丝、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废活性炭、沉渣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钢丝、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沉渣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固态复合调味料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南路东侧****侧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兴****公司位于江****开发区**南路东侧****侧,拟投资1000万元,从事固态复合调味料项目,年产固态复合调味料600吨。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厂区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处理厂处理。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粉碎废气、筛分废气等。粉碎、筛分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置后均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粉碎工序、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标准。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新垛镇营西圩水系优化工程项目、东北区域国省 考断面水质提升新垛镇河道水污染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新垛镇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水系是水**、水生态、水景观建设的载体,是改善水环境、保证水安全的基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水系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该保持与经济、社**步发展,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并适度超前。围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用科学的方法和现代的理念指导水系控制性规划。为进一步控制水污染、保护水环境,综合利用水**,****政府决定对区域内河道进行清淤整治。 本项目已获得****委员会批准(兴发改审发〔2021〕688号、兴发改审发〔2022〕564号),项目代码:2108-321281-04-01-526093、2208-321281-04-05-600013,项目为河道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水质提升等。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及物料运输扬尘、燃油设备废气、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臭气。项目在场地周边设置围挡,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燃油机械采用优质、污染小的燃油,施工过程加强对燃油机械的保养,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发动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清淤施工及淤泥运输均采取密闭措施,堆放淤泥的堆场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位置,并设置围挡,将恶臭气体污染程度和范围控制在最低限度,淤泥堆放过程中保持良好的通风状况,避免淤泥处于厌氧状态,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废水:本项目基坑排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淤泥临时堆场设置防渗、防雨、防漏措施,淤泥表面覆盖防水编织布,淤泥临时堆场尾水经导排水盲沟收集后,絮凝沉淀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局部声级过高;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施工机械,做好设备减振;降低交通运输噪声;施工材料轻拿轻放,严禁抛扔钢管等;施工区域设置隔声围挡,高噪声设备作业应采取隔声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及作业内容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区域,物料运输穿过或经过居民聚集区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反馈邮箱:****@163.com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