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谷区峪口镇胡辛庄再生水厂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的公示(公示期限30天)
关于《**区****水厂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的公示(公示期限30天)
日期:2024-12-06 09:00
为落实《**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相关要求,推进峪口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乡镇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提高乡镇污水处理率,升****处理厂,解决镇区西部及周边村庄污水排除及处理问题,****政府组织编制《**区****水厂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及《**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
用地位置:**区峪口镇
规划范围:北至坨头寺路,东侧、西侧、南侧均至用地边界
规划用地性质:排水用地
规划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0.8公顷(最终指标以钉桩成果为准)。
建筑规模:约1600平方米(最终指标以审定方案为准)。
指标控制:容积率0.2,建筑限高9米。
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在公示网站发表评论提交反馈意见。我分局将及时整理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公示网站进行通告。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区****水厂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规划图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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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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