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瑶台**村改造项目洽谈区和办公区施工项目,招标人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市瑶台**村改造项目洽谈区和办公区施工项目
2.2 项目地点:**市**区瑶池西街29-33号二楼东侧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4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市瑶台**村改造项目洽谈区和办公区总建筑面积约为570平方米。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15.36****中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防水补漏工程50000元;暂列金额82567.58元)
2.5 计划工期:25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2.6.1招标内容: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运输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另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要进行防水补漏工作的,费用按实结算。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资格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依法设立,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1)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3.6.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2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6.3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要求: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7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其无效投标。
3.9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 9 日9时30分至2024年 12月 13 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凭以下资料前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凭以上资料及已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复印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备注:请自备现金支付)。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市**区**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室。
5.3 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
5.4开标地点:**市**区**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cn)及**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cg.****.cn/)同步发布。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 12 月 9 日至2024年 12 月13日。
(1)招标人:****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3036
地址:**市**区环市东路338号西楼5楼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戚先生 联系电话:020-****3274
地址:**市**区**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层2903室
(3)招标监督机构:****
监督电话:020-****3036
地址:**市**区环市东路338号西楼5楼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020-****3036
地址:**市**区环市东路338号西楼5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形式提出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为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相关的收费标准计取,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计取,下浮35%后为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包含在中标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日 期: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