淀山湖镇2020年水利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市淀山湖水利(水务)站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3********1707918 | 建设单位法人:虞英杰 |
贾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淀山湖镇Y601(北苑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淀山湖镇2020年水利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45-河湖整治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经度:121.02824,121.06794 纬度: 31.17898,31.1794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22 |
苏行审环诺〔2020〕430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74.71 |
52 | 运营单位名称:**市淀山湖水利(水务)站(现更名****管理中心****管理站) |
123********170791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583MA1P4W8NXW | 验收监测单位:**** |
913********624132Q | 竣工时间:2021-05-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06hyN7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河道疏浚1条,长约3780米;河道综合整治2条,总长约1400米,**挡墙758米等;堤防达标2条,**挡墙1280米;6座站闸外立面改造,2****排涝站发电机组配置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河道疏浚1条,长约3780米;河道综合整治2条,总长约1493米,**挡墙758米等;堤防达标2条,**挡墙1329米;6座站闸外立面改造,2****排涝站发电机组配置工程。 |
①河道疏浚工程清淤方量减少257m3,工程起止点坐标未发生变化,为建设前后测量误差,经收方测绘,清淤量减少; ②河道综合整治工程2条河道整治长度共计增加93m,清淤量共计增加741m3,工程起止点坐标未发生变化,为建设前后测量误差,经收方测绘,工程量增加; ③堤防达标工程2条河道共计增加49m,工程起止点坐标未发生变化,为建设前后测量误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石墩路河、介泾江采用水力冲挖清淤,东分圩河采用船挖清淤 | 实际建设情况:石墩路河、介泾江采用水力冲挖清淤,东分圩河采用船挖清淤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现有生活设施进入市政污水管道****处理厂处理(现更名为**市淀山湖****公司)处理; 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 泥浆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 清淤船余水、淤泥渗滤液经沉淀池沉淀后由槽罐车运送至**市淀山湖****公司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现有生活设施进入市政污水管道****处理厂处理(现更名为**市淀山湖****公司)处理; 实际施工不产生设备冲洗废水、泥浆废水; 清淤船余水、淤泥渗滤液利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通过自然沉降被土壤吸收或地表蒸发进入大气层; |
本项目施工前对东分圩河、石墩路河、介泾江3条清淤河道底泥进行采样监测,项目清淤河道的底泥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监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表1风险筛选值; 清淤船余水、淤泥渗滤液利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通过自然沉降被土壤吸收或地表蒸发进入大气层,该变动未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临时占地70968m2,其中淤泥堆场68868m2,材料设备临时堆场占地面积2100m2。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临时占地69168m2,其中淤泥堆场68868m2,施工生产生活区300m2。 |
本项目临时占地较环评减少1800m2,实际施工中未布设材料设备临时堆场(2100m2),同时施工期增设2处施工生产区,1处租赁淀山湖镇现有民房,主要用于二标段办公生活,目前该场地已交还该民房户主;一处租****管理中心****管理站的仓库,位于****侧,用于三、四标段生产办公,目前该场地已交****管理中心****管理站。总占地面积增加小于30%,该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市政管网 |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域标准;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河道排水待施工结束围堰拆除后排回相关河道,生活污水接管执行**市淀山湖****公司接管要求,淤泥渗滤液经槽罐车运至**市淀山湖****公司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 C标准 |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共设置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租赁淀山湖镇现有民房,主要用于二标段办公生活,目前该场地已交还该民房户主;一处租****管理中心****管理站的仓库,位于****侧,用于三、四标段生产办公,目前该场地已交****管理中心****管理站;以上区域均已接管,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进入**市淀山湖****公司处理;施工废水主要为清淤船余水、淤泥渗滤液。实际施工不产生设备冲洗废水、泥浆废水;清淤船余水、淤泥渗滤液利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通过自然沉降被土壤吸收或地表蒸发进入大气层。 | 为了调查项目附近地表水体的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竣工验收调查委托****于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对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进行了采样监测(报告编号:****)。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项目施工期淤泥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施工扬尘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标准 | 项目为水利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河道清淤及堤防建设,不属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不涉及大面积大动作开挖,几乎不产生扬尘;同时项目采用水上清淤和泥浆泵冲挖清淤,清淤过程中一直有水覆盖底泥,泥浆直接被吸走,臭气不易逸散到水面并扩散到周围环境空气;因此,项目实际未设置围挡;项目施工场地道路利用周边现有道路,均为硬化地面;项目无渣土外运,不涉及渣土车辆,现场车辆主要为材料运输车,采用了苫布遮盖,不进入施工场地内部,不会带泥上路;本项目施工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均使用高质量、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均为合格无铅汽油,未使用劣质汽油;加强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使用的机械设备均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使用;承包商所有燃油机械和车辆尾气排放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和《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07)要求;所用设备符合国家要求,不使用报废车辆;运输车均按制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本项目河道清淤在9月~11月实施,避开了高温季节,夜间(22:00-6:00)和午休(12:00-14:00)不施工;采用分段施工方式,减少清淤工程持续时间;项目采用水上清淤和泥浆泵冲挖清淤,清淤过程中一直有水覆盖底泥,泥浆直接被吸走,臭气不易逸散到水面并扩散到周围环境空气,因此,项目实际未设置围挡;清淤的淤泥直接采用船或密闭槽罐车运至淤泥堆场;清淤底泥及时清运,淤泥运输路线已避开居民区和人口密集区 | 《淀山湖镇2020年水利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对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未提出相应的环境监测计划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项目周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发出的噪声,通过走访调查,施工期施工单位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使用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已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并定期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施工期不涉及固定机械设备和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主要利用周边现有市政道路进行淤泥运输,在途经居民集中区时,减速慢行且不鸣笛;运输途中车速满足市政道路限速要求;均在昼间(6:00~22:00)运输;运输车辆均性能良好、噪声低,并定期进行维护工作;夜间(22:00-6:00)和午休(12:00-14:00)不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同时提倡文明施工;项目施工期内未发生噪声污染事故和相关投诉 | 《淀山湖镇2020年水利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对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未提出相应的环境监测计划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淤泥运送至淤泥堆场; 实际施工土石方平衡,无土方外运;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项目施工期固废为淤泥、土方、生活垃圾。施工期淤泥运送至淤泥堆场自然风干;实际施工土石方平衡,无土方外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淀山湖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淤泥运送至淤泥堆场自然风干,河底垃圾同生活垃圾交由淀山湖镇环卫部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施工期结束后,建设单位需对淤泥堆场及土方和材料临时堆场进行生态恢复工作 | 本项目临时占地主要为淤泥堆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不涉及占用耕地、林地,本项目施工期共设置2处施工生产区,1处租赁淀山湖镇现有民房,主要用于二标段办公生活,目前该场地已交还该民房户主;一处租****管理中心****管理站的仓库,位于****侧,用于三、四标段生产办公,目前该场地已交****管理中心****管理站;淤泥堆场土地平整后,****村委会管理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