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环保设施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运行考核初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执行环保电价及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5〕201号)、《转****环境保护部国家能****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资〔2016〕65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17〕32号)要求,我局对执行环保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的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运行情况进行技术考核,初步结果见附表1—7。
如相关热电企业和公众对数据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与****大气处联系,相关热电企业具体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575-****2071,电子邮件:****@163.com,传真:0575-****5430。
附件:1.**市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2024年第一季度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考核结果
2.**市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2024年第二季度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考核结果
3.**市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2024年第三季度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考核结果
4.**市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2024年第一季度超低排放设施运行考核结果
5.**市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2024年第二季度超低排放设施运行考核结果
6.**市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2024年第三季度超低排放设施运行考核结果
7.********公司(燃煤)3—4号机组超低排放设施运行考核结果
****
2024年12月9日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