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部分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解店镇,南内环街以南。**恒磁路,西至国有储备土地,****中心,北至南内环街,地块面积****,合14.3939亩。本地块属于**县2020年第一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设用地的部分用地,根据《**县2020年第一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设用地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本地块原权属为解店镇七庄村集体,原用地类型为农用地(旱地、果园)。根据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拟建****。本次调查期间,本地块未进行开工建设。为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局委托****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调查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位,3个堆土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土壤采样点位。根据样品的现场感官判断、样品快检结果和土层分布情况,送检样品25个(含3个平行样,3个堆土样品)。
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中规定的基本项目45项,表2中的有机氯农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石油烃(C10~C40),以及不在GB36600-2018中的氟化物、氨氮、苯酚、锌、pH,共计57项。检出污染物17项,其中14项(砷、镉、铜、铅、镍、汞、苯胺、石油烃(C10~C40)、有机氯农药6项(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氨氮、锌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在当前地块规划利用方式下,地块内土壤中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
综上所述,本地块满足地块用地规划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