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榆林区域2021年补充产能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782204D | 建设单位法人:吴付洋 |
张双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区芸辉路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公司第一采气厂**区域2021年补充产能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21-B0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区、**县、**区 |
经度:109.****4521 纬度: 38.****4894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17 |
榆政审批生态发〔202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6154.2 |
2502.5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782204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博厚****公司 |
916********1130082 | 验收监测单位:**新康环保****公司 |
****0800MA71DM95XW | 竣工时间:2024-08-20 |
2024-08-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19 |
2024-11-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yyxw/****893.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6×108m3/a | 实际建设情况:4.857×108m3/a |
实际建设阶段,气井数量减少,产能规模减少了1.143×108m3/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井口工艺流程(下古井场) 天然气出井口经高低压紧急截断阀和智能一体化流量计,再汇合后接入采气管线输往集气站。注醇采用地面管线注醇,注醇管线在注醇总管处设置闸阀、截止止回阀,可将甲醇分别注入油管、套管和地面管线中。中压井实际运行中仅对地面管线注醇,检修停产期间可以利用油套管注醇流程轮换给单井加注缓蚀剂。 本项目下古气进入下古集气站,在站内脱水计量后进入天然气净化厂进一步处理。注醇环节由下古站内注醇泵通过注醇管线将甲醇注入下古井井口。 ②井口工艺流程(上古中低压) 天然气经采气井口采出后,经高低压紧急关断阀和简易孔板流量计接入采气干管输往集气站。 | 实际建设情况:①井口工艺流程(下古井场) 天然气出井口经高低压紧急截断阀和智能一体化流量计,再汇合后接入采气管线输往集气站。注醇采用地面管线注醇,注醇管线在注醇总管处设置闸阀、截止止回阀,可将甲醇分别注入油管、套管和地面管线中。中压井实际运行中仅对地面管线注醇,检修停产期间可以利用油套管注醇流程轮换给单井加注缓蚀剂。 本项目下古气进入下古集气站,在站内脱水计量后进入天然气净化厂进一步处理。注醇环节由下古站内注醇泵通过注醇管线将甲醇注入下古井井口。 ②井口工艺流程(上古中低压) 天然气经采气井口采出后,经高低压紧急关断阀和简易孔板流量计接入采气干管输往集气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热炉烟气:本项目涉及1个场站50万方含硫天然气三甘醇脱水一体化集成装置和尾气处理装置,含硫天然气三甘醇脱水一体化集成装置产生的燃烧废气经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尾气处理装置产生的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噪声:在本项目站场建设运营期新增噪声主要为含硫天然气三甘醇脱水一体化集成装置、尾气处理装置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85~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消声器等控制措施,噪声源强可得到一定控制,站场场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 60dB(A)、夜间50dB(A))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加热炉烟气:本次未对北24集气站内建设三甘醇脱水一体化集成装置和尾气处理装置、不涉及有组织废气的排放。 噪声:本次产建工程北24集气站的改扩建内容取消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不涉及噪声污染源。 |
北24集气站的改扩建内容取消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场站工程:对现有集气站中的1座(北24集气站)进行改造,**清管站1座(王家洼清管站)、阀室2座(东二干线阀室和中9至北二干线支线阀室)、 2、井场工程:本项目一共**126口井,涉及26座井场。 3、**区采气管线工程:①采气管线:**区内采气管线长度59.311km;②注醇管线:**区内注醇管线长度59.311km(注醇管线与采气管线同沟敷设);③集气管线:**区内集气管线长度为16.362km,包括**苏东38站至1#清管站(**区内)长度为10.176km;第七处理厂至2#清管站(**区内)长度为6.186km 4、**区集气管线:集气管线:东三干线(中8 站至第一净化厂)**区内长度为10.54km 5、**县采气管线①采气管线:**县内采气管线长度24.982km;②注醇管线:**县内注醇管线长度24.982km(注醇管线与采气管线同沟敷设);③集气管线:**县内集气管线长度为60.115km,包括东三干线(中8站至第一净化厂)**县内长度为34.036km,北七干线(中12站至第二净化厂)**县内长度为26.079k 6、道路工程:**井场道路约32km(**区14km、**区8km、**县10km),路面宽度3.5m,路基宽度4m,其余依托现有区块内道路;管线施工便道5km(**区2km、**区1km、**县2km) | 实际建设情况:1、场站工程:北24集气站取消改扩建,王家洼清管站取消建设,东二干线阀室和中9至北二干线支线阀室取消建设。 2、井场工程:**气井102口,涉及16座井场。 3、①采气管线:**区内采气管线长度21.32km;②注醇管线:**区内注醇管线长度21.32km(注醇管线与采气管线同沟敷设)③集气管线:**区内集气管线长度为11.7km,主要为**苏东38站至1#清管站(**区内)长度为11.7km; 4、**区集气管线:东三干线(中8 站至第一净化厂)东三干线另行验收,不再本次验收范围内 5、**县采气管线:①采气管线:**县内采气管线长度8.1km;②注醇管线:**县内注醇管线长度8.1km(注醇管线与采气管线同沟敷设);③除东三干线另行验收,不再本次验收范围内,其余的集气管线取消建设 6、道路工程:**井场道路约7.6km(**区4.6km、**县3km),路面宽度3.5m,路基宽度4m,其余依托现有区块内道路;管线施工便道3km(**区2.1km、**县0.9km) |
1、本次**和改扩建站场均取消建设,后期不再建设 2、气井数减少了24口 3、采气管线、注醇管线长度减少了37.991km;集气管线长度减少了4.662km。 4、**区集气管线长度减少了10.54km 5、**县采气管线,注醇管线的长度减少了16.882km;集气管线的长度减少了60.115km。 6、井场道路减少了24.4km,管线施工便道减少了2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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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82 | 0 | 0 | 0 | 0 | 938.82 | 0 | / |
95.618 | 0 | 0 | 0 | 0 | 95.618 | 0 | / |
40.17 | 0 | 0 | 0 | 0 | 40.17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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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1)采用无毒无害的**聚合物型钻井泥浆; (2)采气井固井时水泥返至井口,井口回填牢固,按照相关要求对井场进行防渗; (3)钻井井场各区域根据使用功能分区进行防渗处理,施工过程中,采用无毒无害泥浆,井场产生的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废泥浆、岩屑等均置于地上移动式收集设施内,压裂返排液置于压裂液罐中,待钻井结束后妥善处置; (4)由于各井场布置比较分散,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小且污染负荷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严禁乱排; (5)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周围绿化洒水; (6)集气站分离出的采出水采用在采出水储罐内临时贮存,最终采用罐车拉运****处理厂配套的污水站进行处理,最终回注地层; (7)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可能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8)施工废料(包括废焊条、废防腐材料等),由施工单位收集后回收利用,严禁外排。 (9)定向钻废弃泥浆经pH调节为中性后,作为废物收集在泥浆坑中,经固化处理后就地埋入防渗的泥浆池中,上面覆盖40cm的耕作土,保证恢复原有地貌。(10)固体废物必须分类收集,指定地点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设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设计和管理。 (11)注醇管线加装压力装置和截断阀等装置,一旦检测注醇管线发生破损,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甲醇泄漏;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集输管线和注醇管道壁厚进行测量,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更换管道,杜绝管道污染物泄漏事件的发生,防止对土壤及浅层地下水造成污染; (12)为避免冬季管线冻裂等自然因素造成的管线破裂,设计铺设线路时管线埋设时应在冻土层以下,同时还应采用管线防腐保温措施; (13)本项目注醇管线一般与采气管线同沟敷设,为防止偷气破坏污水管线及修路施工等人为因素误伤输水管线,应加强巡线,随时做好抢修和工作联系准备,并做好平时抢修队伍训练和工作演练; (14)注醇管线穿越河流,特别是穿越重要湿地时,应增加管壁厚度并加装套管,并安装压力传感监控装置,以使得发生泄漏时能够尽早发现并采取措施。 | (1)本项目为天然气开采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井场和配套建设的管线工程(采气管线和注醇管线),不涉及站场的**和改扩建。运营期项目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影响因素为采出气在集气站分离出的采出水和注醇管线内的甲醇,此部分内容均为依托现有的工程,其中采出水在集气站内采出水储罐内储存,最终拉运至天然气净化厂配套的污水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回注地层;甲醇经汽车运至集气站后在甲醇罐内储存,在冬季采用甲醇泵增压向注醇管线内泵送甲醇。 (2)管线沿线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气田产出的天然气的主要成分为极难溶于水的烷烃,其中甲烷占绝大多数;另外,建设区黄土梁峁区地下水位普遍埋藏较深,在河谷区,浅部地下水的水位埋藏相对较浅,但一般都大于3m,本项目采气管线埋于地下1.5m,天然气泄漏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运行期通过对注醇泵指示压力的监控,及人工巡检排查,可及时发现管线泄漏等,进行检修阻止泄漏,项目所在地大部分为黄土梁峁区,甲醇易挥发,且黄土对甲醇有一定的吸附降解作用,注醇管线微量泄漏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东三干线另行验收,不再本次验收范围内,不涉及穿越芦河湿地的情况。 (3)井场、站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天然气开采项目,无相应的防渗标准和规范,本项目的各井场内仅设置采气设备,无人值守,无地下水污染源,因此井场采取一般防渗,采取夯实、井口采取硬化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天然气开采过程中需定期对集气管线进行清管,以保证天然气输送稳定、安全。清管对象主要为集气管线(本项目主要包括集气支线和集气干线),采气管道无需清管,第一采气厂由各集气站及清管站均设置有清管装置。 本项目**集气支线和集气干线总长87.017km,清管废渣产生量按20kg/km计,则本项目清管废渣产生量约为1.74t/a。 清管依托集气站和清管站的清管装置进行,清理出的清管废渣直接进入污水收集罐中,定期运送至各净化厂进行固液分离,分离产生的清管渣主要为机械杂质、粉尘、氧化铁和凝析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本项目产生的清管废渣,废物类别: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毒性、易燃性,经收集后定期运送至各净化厂危废间暂存,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清管废渣的收集、暂存、转运过程,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本次项目涉及采气管线和集气支线的建设,采气管线不进行清管作业,集气支线进行清管作业,产生的清管废渣属危险废物。井场远端传输系统产生的废铅酸电池属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和**宏恩等****公司、****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待清管作业产生后,交其处置。目前尚未清管作业,尚未产生清管废渣。目前井场尚未产生废铅酸电池。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结束后,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在钻井作业区等场地周围及伴行道路两边进行植被恢复,栽种当地适生植物,并维护至可自行生长繁衍状态,在植被恢复的同时,美化站(场)区环境,减少土地沙化及水土流失。 (2)对井场临时占地进行植树(草)绿化;对管线回填区的绿化和管理抚育工作,及时在管道两边及其所涉及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提高植被覆盖率。 (3)为保证管道不受深根系植被破坏,在管道上部土壤中可复耕一般农作物及种植浅根系植被。在对管道的日常巡线检查过程中,应将管道上覆土壤中会对管道 构成破坏的深根系植被进行及时清理,以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管道维修二次开挖回填时,应尽量按原有土层进行回填,以使植被得到有效恢复、减轻对农作物生长 的影响。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集气管线沿线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绿化工程的管理与抚育,造林后应立即封禁,禁止采伐气区道路沿线两侧栽植的乔、灌木,禁止在集气管线沿线附近取土,以避免造成集气管线破坏、导致污染事件。 | (1)本次取消了**站场和集气站的改扩建,施工结束后,在井场及进场道路两侧通过播撒草籽的方式进行了生态恢复,主要草种主要为混合草籽,主要是沙打旺,沙蒿等等。 (2)井场临时占地进行场平后,播撒混合草籽。 管线埋设后,对管线作业带设置沙障和草方格,播撒混合草籽,主要为芨芨草,白茅草,披碱草等,未栽种深根系植被。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陡坡等设置草袋护坡和浆砌片石护坡。在管线作业带上设置警示牌,标识牌,阴极保护桩等。 (3)管线作业带生态恢复主要是播撒草籽,未栽种深根系植被,建设单位安排巡线工人对管线进行巡视; (4)管线作业带上设置了警示牌,明确标明禁止在管线沿线附近取土; |
表7 风险设施
1 | ****公司第一采气厂根据《**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09]125号)》、关于印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环发[2011]88号)等文件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编制完成了《****(**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8月19****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天然气集输:依托气田内现有集气站及集气支线 采出水处理:**区采出水部分依托第五天然气净化厂处理后回注;部分采出水依托第二天然气净化厂处理后,依托北9污水处理站回注;**中北部及**区采出水依托第一天然气净化厂处理,处理后拉至中13回注站进行回注;****采出水送第四天然气净化厂处理后回注. 天然气净化:**区上古天然气原料气依托第五天然气净化厂处理;下古天然气原料气进入第二天然气净化厂处理;**中北部及**区天然气原料气进入第一天然气净化厂处理;****天然气原料气进入第四天然气净化厂处理. 倒班点:依托现有8座生产保障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天然气集输:依托气田内现有集气站及集气支线 采出水处理:**区采出水部分依托第五天然气净化厂的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部分采出水依托第二天然气净化厂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依托北9污水处理站回注 **中北部采出水依托第一天然气净化厂的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中13回注站进行回注天然气净化:**区上古天然气原料气依托第五天然气净化厂处理;下古天然气原料气进入第二天然气净化厂处理 **中北部天然气原料气进入第一天然气净化厂处理****天然气原料气进入第四天然气净化厂处理倒班点:依托现有生产保障点,不**生产保障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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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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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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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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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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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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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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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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