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工程项目(监理)(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委员会关于**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调整的确认通知和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2024年净月区排水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2024年净月区****事业单位改造工程,总投资7893.7529万元。
2.3招标范围:**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周期:建设工期全过程,包含与建设工期相对应,审计阶段(如有)及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5项目地点:**市净月区。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1.**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2.**省住建厅、**市建委、****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监)工程。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其他项目****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4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招标项目的内容。涉密工程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信誉要求:(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12月9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6时00分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关区华新街700****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9873。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3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福祉大路1572****管委会
联系人:李皓
联系电话:0431-****37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路与**街交汇处
联系人:魏小雨
联系电话:159****0491(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1633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中心(****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