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宾阳县清水河(廖平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清水河(宾阳段)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09
项目名称 | ****县**河(廖平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河(**段)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洋桥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陆超文 |
联系人 | 覃献略 | 联系电话 | 187****2122 |
项目投资(万元) | 1139.43 | 环保投资(万元) | 3.23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铺设污水管9.664km,****泵站1座;建设生态系统290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系统浮盘14903.86m,碎石便道 5002.47m(厚20cm)种植草皮8772.37 m(马尼拉草),生态塘清淤7593m,闸门井2座,DN600钢筋混凝土管共284m;建1套HFRP-5化粪池规格中xL-1.8x2.5(m),铺设 dn110PVC污水管150m;****处理站入**建设标识牌及视频监控设备。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倡导文明施工;2、制定废弃物处置和运输计划; 3、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采用低噪声机械;2、在工地周围或居民集中地设立临时声障装置;3、工程在距民舍200m的区域内不允许在晚上十一时至次日上午六时期间施工。 | ||
承诺:**** 陆超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陆超文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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