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公司实施 G6 ****服务区、****服务区场区功能恢复及美化改造项目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公司****服务区****工作部署要求,****服务区服务供给质量,完善服务设施和文明服务,推进服务区管理实现“四化”,打造更优质的服务体验,多元化满足广大群众的出行需求,****公司拟计划实施 G6京藏高速主线**山、****服务区场区功能恢复及美化改造项目。
2.1服务内容:
一、**山、****服务区场面包砖更换维修
**山、****服务区场区内面包砖使用多年已破碎粉化,严重影响美观及停车要求。分公司****服务区场区小车停车区面包砖进行更换维修,****服务区6095㎡;****服务区 4395 ㎡。施工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材料要求为高品质陶瓷面砖,厚度不少于60mm,颜色统一,表面平整。
二、**山、****服务区场标线重新施划
**山、****服务区场区标线由于长期的日晒雨淋、车辆磨损等因素影响,出现褪色、模糊不清等情况,导致驾驶员难以识别,影响行车安全;此外旧标线规划设计停车位设置不合理、车辆行驶路线混乱,易引发交通拥堵甚至事故,不再符合当前的使用需求。分公司****服务区场区内标线进行重新施划,****服务区 4085 ㎡;****服务区 2080 ㎡。标线材料应为反光热熔涂料,厚度不少于2mm,颜色鲜艳,清晰可见。
本项目施工采购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合同包划分情况见下表:
合同包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预算金额 |
一、**山、****服务区场面包砖更换维修; 二、**山、****服务区场标线重新施划 | ****000元 |
2.2计划工期:7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质量要求:项目完成后,应通过采购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需达到上述标准的要求。。
2.5安全目标:(1)无死亡责任事故;(2)无重伤责任事故;(3)年度负伤率低于3‰。
3.1********集团****公司,且拥有丰富的公路工程施工、养护工程实施、公路养护及施工管理经验,完全有能力承担本工程的建设施工,基于上述原因,****集团有限公司印发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5.1.4直接采购适用情形(4)款“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公司****公司****公司之间,且依法有资格能力提供相关工程、货物或服务的”的规定,且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规模标准的,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供应商名称:****。
单位地址:**自治区**市新******中心商业楼4号楼C座302。
营业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公路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服务;安全评价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人力**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陆地管道运输;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图文设计制作;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住房租赁;蓄电池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安防设备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交通设施维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五金产品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再生**销售;销售代理;****公司工程建设业务;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安防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花卉种植;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牲畜销售(不含犬类)。(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cn);
**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
直接采购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室
电 话:0471-****221
采购人:****
地 址:****市新**呼武公路0.5公里处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3666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大街5号人和小区41号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471-****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