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彩超、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除颤仪、丙氨酸转氨酶快速测试分析仪采购(二次)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便携式彩超、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除颤仪、丙氨酸转氨酶快速测试分析仪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省**市**区建新镇红江路6号金****工业园C区6号楼三层303# | 26,000.00元 | 95.7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及丙氨酸转氨酶快速测试分析仪):
货物类(****)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化学发光仪 | ** | AutoLumoA2000 PLUS | 1 | 台 | 1,000.0000 | 1,000.00 |
1-2 | 临床检验设备 | 丙氨酸转氨酶快速测试分析仪 | 英科新创 | XC-400 | 1 | 台 | 25,000.0000 | 2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梁豪 |
评审专家: | 游舜杰 、 郑季炜 、 黄静 、 林清俤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采购包中标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计取(收费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1.5%),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附代理费转账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华林支行、账号:117********003795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及丙氨酸转氨酶快速测试分析仪:0.03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艾****公司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中“标的说明一览表”未填写所提供标的货物的品牌,根据“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6.2符合性审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规定,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属于无效投标;其余各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均属有效投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47号
联系方式:0591-****232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联系方式:0591-****937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榕华
电话:0591-****9372
****
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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