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闸站管护项目 JSZC-321000-TDGW-G2024-01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30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1000-TDGW-G2024-0105
项目名称:****2025年闸站管护项目
预算金额:930.300000万元(采购包1:635.100000万元;采购包2:295.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包一:635.08万元,包二:295.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可多包兼投。请各投标人按所投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评审时,按包一至包二的顺序评标中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不可选择。如同一投标人已中标前一个包的,则此包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合同履约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给予20%的价格扣除。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
售价:0.00元
2024-12-30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0731。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8.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9.****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0.****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银行、市财政局、****中心****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政府采购中标****政府采购合同,****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om)”****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6653。
11.****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2.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
联系人:彭迪
联系电话:136****2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国展路29****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展惠
联系电话:137****6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展惠
电话:137****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