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评定结果公示(2024.12.9-2024.12.15)
根据《**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嘉人社〔2017〕20号)、《“浙里长护在线”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心〔2022〕2号)、《**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规程》(海医保〔2022〕21号),现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果为重度失能的申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09日到2024年12月15日止。名单如下:
公示期间,对申请人有异议的,可向****举报、投诉。 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73-****7686 **** 2024年12月0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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