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思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两栋三层框架结构综合业务楼,建设办公区、办案区、服务区、民采购内容警食堂等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6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12月 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 12月 12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426.57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 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洪应仟(注册编号:桂245****00756 ;身份证号:450803********757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劲(身份证号:450803********7516)【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项目1:**县果蔬农产****基地项目 项目2:****养护院建设项目 项目3:龚州新天地骏景园(E1栋、E2栋、E3栋) 项目4:龚州新天地骏景园(地下室、E5栋-E11栋)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63.19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 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覃如龙(注册编号:桂245****01000;身份证号: 450802********387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身份证号:450802********3239)【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项目1:******中心小学1#综合楼工程 项目2:****华奥汽车制造项目物流技改配套项目—厂房2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51.00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 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张林(注册编号:桂245****39037;身份证号:450803********671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飞(身份证号:450981********3514)【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项目1:****医院第二门诊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2:****医院传染病楼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公司响应性评审不通过,响应性评审技术标准和要求未响应。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http://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g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