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省小**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段)监理
招标序号:LD[2024] 087号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
招标人:****
委托建设单位:**市**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瞿庆荷、陈晨静0578-****703
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季炳文 注册编号:****002125
预中标价:(大写)壹佰伍拾万伍仟玖佰元整(小写:¥****900.00元)
计划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中标候选人业绩:
资信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 **县环太鹤湖湖边源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 **县****公司 | **投资额:6489.8348万元 监理服务起止时间:2022.2.21-2023.****.29 |
**** | 缙**好溪流域综合治理-壶镇至仙都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 缙**水利****公司 | 荣获2023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735。
公示单位(盖章):****
日期: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