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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九****交流中心项目的批复
****政府:
《关于**市四九****交流中心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440781-17-01-649840)。
二、****门市**市四九镇**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用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中心1层共116平方米,****广场705平方米,**公共卫生间20平方米,**室外舞台140平方米,****广场514平方米;**建构筑物配套工程(含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含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19.79万元,其中**工程费98.50 万元,勘察费4.80万元,设计费4.43万元,监理费2.96万元,其他费用3.40万元,预备费5.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五、项****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局《关于申请出具**市四九****交流中心项目建设规划和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市四九****交流中心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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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建设局、****环境局**分局、****交易中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