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审批 机关名称 | **省**烟草专卖局 | ||||||
办理场所 | 具体地址 | **省**市**爱华镇东大街18****中心综合窗口。 | |||||
联系电话 | 0883-****986 | 业务办理 时间 | 上午 8:30-12:00 下午2:30-6:00 | ||||
事项名称 | 新办 | 延续 | 变更 | 停业 | 恢复营业 | 歇业 | 补办 |
申请的方 式、途径 | 网上办√ | 网上办√ | 网上办√ | 网上办√ | 网上办 √ | 网上办√ | 网上办√ |
政务大厅√ | 政务大厅√ | 政务大厅√ | 政务大厅√ | 政务大厅√ | 政务大厅√ | 政务大厅√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十三条; | ||||||
《中华人民**国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 例》第九条、《烟 草专卖许可证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烟 草专卖许可证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第 二条、第十二条、 第十五条 | 《烟草专卖许可 证管理办法》第三 十二条、第三十三 条、《烟草专卖许 可证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第十八 条、第二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 《烟草专卖许可 证管理办法》第三 十一条、第四十二 条、《烟草专卖许 可证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第二十一 条、第二十九条、 第五十六条 | 《烟草专卖许可 证管理办法》第四 十九条、《烟草专 卖许可证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第二 十三条、第六十四 条 | 《烟草专卖许可 证管理办法》第四 十九条、《烟草专 卖许可证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第二 十三条 | 《烟草专卖许可 证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第二十四条 | 《烟草专卖许可证 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第二十五条 |
办事条件 | 1、有与住所相独立 的固定经营场所。 2.符合《**省**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要求。 3.国家烟草专卖局 规定的其他条件。 | 烟草专卖许可证 有效期届满后需 要继续生产经营 的,持证人应当在 有效期届满 30 日 前提出延续申请。 | 1.烟草专卖零售许 可证有效期内,企 业名称、个体工商 户名称、法定代表 人或其他组织负责 人、经营者姓名以 及经营地址名称等 登记事项发生改 变, 以及企业类型 发生改变但经营主 体未变化的,持证 人应当及时提出变 更申请。 2.家庭经营的个体 工商户,持证人在 家庭成员间变化 的,可以申请变更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证。 3.因道路规划、城 市建设等客观原因 造成从核定经营地 址变更到原发证机 关辖区内其他地址 经营的,持证人应 当提前提出变更申 请。 4.变更许可范围 的,持证人应当提 前提出变更申请。 | 烟草专卖零售许 可证持证人需要 暂时停止经营业 务 1 个月以上的, 应当在停业前提 出停业申请。申请 停业期限应在烟 草专卖许可证的 有效期内且停业 时间不得超过一 年。 | 停业期的烟草专 卖零售许可证持 证人停业期满或 者提前恢复营业 的,应当及时向发 证机关提出恢复 营业申请。 | 取得烟草专卖零 售许可证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在有效期内不 再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的,应当及时 ****机关提出 歇业申请。 |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 许可证的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在 有效期内遗失或者 损毁许可证的,应 ****机关 提出补办申请。 |
申请材料 (可以通过 共享平台获 取的,不得 要求申请人 重复提供) |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窗口提供格式文书) | ||||||
2.个体工商户经营 者、法定代表人或 其他组织负责人的 身份证明(当场查 看原件,留存复印 件); | 2.个体工商户经 营者、法定代表人 或其他组织负责 人的身份证明(当 场查看原件,留存 复印件); | 2.个体工商户经 营者、法定代表人 或其他组织负责 人的身份证明(当 场查看原件,留存 复印件); | 2.个体工商户经 营者、法定代表人 或其他组织负责 人的身份证明(当 场查看原件,留存 复印件)。 | 2.个体工商户经 营者、法定代表人 或其他组织负责 人的身份证明(当 场查看原件,留存 复印件)。 | 2.个体工商户经 营者、法定代表人 或其他组织负责 人的身份证明(当 场查看原件,留存 复印件); | 2.个体工商户经营 者、法定代表人或 其他组织负责人的 身份证明(当场查 看原件,留存复印 件)。 | |
3.营业执照(当场 查看原件,留存复 印件)。 | 3.营业执照(当场 查看原件,留存复 印件)。 | 3.与变更事项相 关的证明材料(当 场查看原件,留存 复印件)。 | |||||
4.授权代理人代为 办理的,还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 人的身份证明 | 4.授权代理人代 为办理的,还需提 供授权委托书及 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 | 4.授权代理人代 为办理的,还需提 供授权委托书及 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 | 4.授权代理人代 为办理的,还需提 供授权委托书及 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 | 4.授权代理人代 为办理的,还需提 供授权委托书及 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 | 4.授权代理人代 为办理的,还需提 供授权委托书及 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 | 4.授权代理人代为 办理的,还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 人的身份证明 | |
法定办结时 限 | 二十个工作日 | 二十个工作日 | 二十个工作日 | 二十个工作日 | 二十个工作日 | 二十个工作日 | 二十个工作日 |
本地对外承 诺办结时限 | 七个工作日 | 七个工作日 | 七个工作日 | 七个工作日 | 七个工作日 | 七个工作日 | 七个工作日 |
特别程序 | 实地核查 | 实地核查 | 实地核查 | 无 | 实地核查 | 无 | 无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不收费 | 不收费 | 不收费 | 不收费 | 不收费 | 不收费 |
发放证件及 行政决定书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证;烟草专卖许可 证行政许可决定书 | 烟草专卖零售许 可证;烟草专卖许 可证行政许可决 定书 | 烟草专卖零售许 可证;烟草专卖许 可证行政许可决 定书 | 烟草专卖许可证 行政许可决定书 | 烟草专卖许可证 行政许可决定书 | 烟草专卖许可证 行政许可决定书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证;烟草专卖许可 证行政许可决定书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 (实地核查)→决 定→送达 | 申请→受理→审 查(实地核查)→ 决定→送达 | 申请→受理→审 查(实地核查)→ 决定→送达 | 申请→受理→审 查→决定→送达 | 申请→受理→审 查(实地核查)→ 决定→送达 | 申请→受理→审 查→决定→送达 | 申请→受理→审查 →决定→送达 |
办理结果公 示 | 公示渠道 | √政府门户网站; √烟草专卖局网站; √政务大厅设置的公示栏或者电子显示屏; □政务大厅放置的宣传册、公示卡;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其他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知晓和监督的方式公开。 | 公示时限 | 作出许可决定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 | |||
监督投诉 | 联系电话: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 | ||||||
备注 | 本公示中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 定节假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