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文件要求 | ¥157,627.49 | 1(项) | ¥157,627.49 |
按本项目****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盖章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网上按时上传了响应文件,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一)供应商应按附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本工程合同段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二)报价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市建筑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定额》(2018)、《**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8)、《**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及其他配套文件;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明示或暗示的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项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2.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供应商参照重****总站主办的《**工程造价》离本项目最近一期公布的市场人工信息价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成交后不再调整;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由各供应商参照重****总站主办的《**工程造价》离本项目最近一期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供应商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并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成交后,材料、设备价格均不作调整;
(1)本工程所需材料由成交供应商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竞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同时须报监理单位(有监理单位的情况下)和采购人批准同意后方可采购。
(2)本工程材料、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运输距离、仓储、保管、库损、二次及多次转运等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3)使用缺陷材料引起的返工、报废、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24〕38号)、《**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供应商的竞采报价函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5.《****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
6.本工程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7.根据渝建【2015】420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应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委托单位不是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资料”,本次工程报价中不再计取检验试验费用。
(二)工程量清单项、量、价
1.如果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项和工程量与施工图中工程量不一致,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采购人询问,逾期未提出,采购人将视为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无异议。除采购人对工程量清单主动更正或对供应商质疑作修改外,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为准。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视为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及其配套的计量规范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特别说明: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的计划安排调整工程量,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工程量变化后按工程变更处理,结算办法详见结算原则,供应商自行考虑采购人可能调整工程量造成的风险并纳入报价中,因工程量增减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QJJGZ -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需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及相应的费用。
4.竞采文件及相关更正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或暂列金额项目或专业工程暂定价,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成交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采购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采购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采购人将按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
(三)本工程设置总价最高限价,每项清单单价最高限价,竞采总价最高限价为: 157627.49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710.26元),每项清单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供应商的竞选总报价,每项清单单价限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如有)、暂列金额(如有)等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给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1.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竞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结算评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且无质量缺陷30日内无息支付。
注:
1.均为无息支付,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