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实施2025年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公司参加招标,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项目情况
1.服务内容
****公司通过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服务对我县23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工作任务见附件),主要是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挥发性有机废气及臭气等监测。****公司派驻1名工作人员到我局工作,监测报告须可作为执法证据。
2.技术要求
监测项目服务单位负责现场样品采集、运输、测试分析等整个监测流程,采样和分析方法必须符合污染源监测规范;标准方法要符合相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成果要求
成交服务单位在现场采样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检测报告,报告一式两份(另提交电子报告文档)给招标人。
(二)费用说明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万元,包括交通费、差旅费、采样费、检测费、报告编制、人工劳务费(含1名驻点工作人员工资)、安全生产及相关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并含税金。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如项目需求存续且中标人履约良好、年度预算能保证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无异议后可以续签下年度合同,续签单价不变,一年一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二、受邀单位资质要求
1、在国内登记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备CMA资质。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相****事业单位。
2、参加政府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招标。
三、公告期限及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期限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30日。投标文件密封后,于2024年12月30日17:30前将相关材料盖章后邮寄至****,逾期邮寄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法,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同一报价的,优先选择省厅公布的信用好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县雷阳街道和谐**侧
邮编:246200
联系人及电话:裴东庆138****1398 张涛0556-****018
****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