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瓦屋市场部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瓦屋市场部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建设地点:**县境内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12月6日下午14时30分
评标地点:平****广场****6号楼7楼评标室
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公司****公司内网》上发布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159215.14元
项目经理:顾伟杰;注册编号:豫241****22979
投标工期:14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地址:**省**市**县孟寨乡北宋庄村一组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156883.85元
项目经理:闫海新;注册编号:豫241****33283
投标工期:14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地址:**市任村镇**渠路27****政府院内)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161457.45元
项目经理:程中海;注册编号:豫241****26333
投标工期:14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地址:****政府南楼216号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子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县**路与钢厂路交叉口西150米**
联系地址:0375-****137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9151
地址:**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3.监督部门:********办公室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5-****137
地址:**县**路与钢厂路交叉口西150米**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