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仙寓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原红太阳集团综合楼整体资产转让公告(二次降价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4AH2002919)
挂牌价 45,870,000 元
保证金 5,000,000元
房屋建筑面积10995.17m2
报名开始时间:2024-12-02
报名截止时间:2024-12-13
报名截止时间:2024-12-13
********集团综合楼整体资产转让公告(二次降价挂牌)
********集团综合楼整体资产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网站(www.****.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
2024年12月2日
1、转让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证号:皖(2021)**县不动产权第****374号);转让标的涉及的建筑物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资料。
2、转让标的资产范围:
(1)土地使用权:面积29,689.71平方米。
(2)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0,995.17㎡,其中:综合楼约10,975.17㎡、配电室约20㎡;通水、通电,已装修;具体明细详见本公告附件。
(3)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挡墙、道路、水池、金丝楠木、绿化、停车位、喷泉池塘及四周景石、明清文化长廊等共计14项,其中15棵金丝楠木坏死,具体明细详见本公告附件。
(4)电子办公设备:主要有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室桌椅、床、台盆柜、洗衣机、热水器、电视机等共计143项,合计2,036台/张/个,具体明细详见本公告附件。
2、转让标的资产范围:
(1)土地使用权:面积29,689.71平方米。
(2)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0,995.17㎡,其中:综合楼约10,975.17㎡、配电室约20㎡;通水、通电,已装修;具体明细详见本公告附件。
(3)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挡墙、道路、水池、金丝楠木、绿化、停车位、喷泉池塘及四周景石、明清文化长廊等共计14项,其中15棵金丝楠木坏死,具体明细详见本公告附件。
(4)电子办公设备:主要有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室桌椅、床、台盆柜、洗衣机、热水器、电视机等共计143项,合计2,036台/张/个,具体明细详见本公告附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转让标的涉及的建筑物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资料。”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转让方、****的经济、法律责任;标的成交后,待转让标的涉及的建筑物(综合楼)达到办证条件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涉及的建筑物(综合楼)的办证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的供电、供水及消防用水等公用资****集团****水厂),标的成交后,****水厂****水厂)仍正常保障3个月的正常供电、供水及消防用水,相关费用以不高于市场价的原则,由转让方协调****集团****水厂)权利人协商确定,受让方应在3个月内自行解决供电、供水及消防用水,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5、意向受让方承诺:对“对于转让标的相关资产,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资产种类、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同意本次提供的资产明细清单(或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如与实际存在差异,不调整价款,意向受让方已对照资产明细清单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自取得****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受让方应配合办理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后,凭****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8、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日后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面积以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如《资产评估报告》(**蓝天资评报字[2024]第030号)、本公告列示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转让价款。 10、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双方在****产权交易平台达成产权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时,****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为办理过户时所用,成交双方产权交易具体约定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11、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2、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底价(人民币45,870,000.00元)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受让方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 1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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