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亿安康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医疗设施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平****服务中心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23MJN818655K | 建设单位法人:农舒雁 |
农舒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中心卫生院旁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平****服务中心医疗设施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卫生院旁 |
经度:107.53166 纬度: 23.2989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7 |
平环管字〔2023〕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00 |
130 | 运营单位名称:平****服务中心 |
****1023MJN818655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平****服务中心 |
****1023MJN818655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102MABWK66T72 | 竣工时间:2024-09-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07zKbY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利用其中平****服务中心120间房屋,设置160张病床;其他的建设内容包括购置部分医疗仪器、办公设备以及排水、排污等附属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利用其中平****服务中心120间房屋,设置160张病床;其他的建设内容包括购置部分医疗仪器、办公设备以及排水、排污等附属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诊断、检验:对就诊患者在诊室内进行初步诊断,根据初诊结果对患者进行血压、心电图、血型等简单的检查、检验来进一步确诊,过程中无含重金属等试剂、材料的使用。 (2)治疗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对症治疗,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转至病房进一步检验、治疗、护理,经复检后康复出院。无需住院的患者诊断后或拿药后离开。 | 实际建设情况:(1)诊断、检验:对就诊患者在诊室内进行初步诊断,根据初诊结果对患者进行血压、心电图、血型等简单的检查、检验来进一步确诊,过程中无含重金属等试剂、材料的使用。 (2)治疗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对症治疗,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转至病房进一步检验、治疗、护理,经复检后康复出院。无需住院的患者诊断后或拿药后离开。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采取密闭、绿化、加盖板、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检验科各类清洗废水(设施清洗、洗手等)经酸碱中和等预处理后与门诊废水、住院病房废水、生活污水、养老区生活污水、洗涤废水等综合****处理站进行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工艺,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管理,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掏消毒后运走处理,污泥清掏前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采取密闭、绿化、加盖板、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检验科各类清洗废水(设施清洗、洗手等)经酸碱中和等预处理后与门诊废水、住院病房废水、生活污水、养老区生活污水、洗涤废水等综合****处理站进行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工艺,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管理,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掏消毒后运走处理,污泥清掏前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2.0148 | 0 | 0 | 0 | 2.015 | 2.015 | |
0 | 4.0296 | 0 | 0 | 0 | 4.03 | 4.03 | |
0 | 0.604 | 0 | 0 | 0 | 0.604 | 0.6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18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规定预处理标准 | 检验科室各类清洗废水(设施清洗、洗手等)经酸碱中和等预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水进****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综合废水采用“格栅+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工艺 | 监测因子:pH、CODCr、BOD5、SS、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 ;监测时间与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措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 ****处理站进行密闭,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量,同时采用丰富四周绿化,加盖板,喷洒生物除臭剂进行控制等措施减少恶臭对周边的影响。 | 监测因子: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时间与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消声、隔声及加强管理等措施 | 监测因子:连续等效A声级 ;监测时间与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一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医疗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管理,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掏消毒后运走处理,污泥清掏前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项目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在光荣楼1层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1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设置了防风、防雨、防漏、防晒、防渗、防腐等措施,同时与**龙飞****公司签订处理协议。 ****管理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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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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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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