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润谱化学、**润科化工、**玉成化工破产重整案
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公司、****、**玉
****公司破产重整案
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人民法院分别作出(2024)鲁07破申17、18、19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受理****公司、****、****公司的
破产重整申请并均移交**省****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
院”)进行审理。**法院于2024年12月4日分别作出(2024)鲁0792破4、5、6号决定
书,指定******事务所担任****公司、**玉成化工有限
公司、****管理人。
因****公司、****、****公司
****公司,为顺利推进重整工作,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
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拟通过竞争方式,公开遴选一家审计机构、一家评估机构。
一、重整企业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估主要工作要求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本次拟进行审计、评估的企业为****公司、****公司、
****三家破产重整企业。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地为
****开发区临港路以东、辽**街以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524016,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民事裁定书显示,公司资产估值约为2.9亿元,负债约为3.1亿元。
2、****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9年04月15日,****经济开发区
东 兴 村 南 1000 米 , 注 册 资 本 为 1506 万 元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967123G,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溴素、氢溴酸(有效期以许可证
为准);生产、销售:十溴二苯乙烷;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
化学品)国家允许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民事裁定书显示,公司资产估值约为1493.96万元,负债约为10928.42万
元。
3、****基本情况
****成立于2006年12月12日,****开发区临港化
工园,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933880,经营范围为:一般
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
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民事裁定书显示,公司资产估值约为4078.17万元,负债约为22605.81万
元。
(二)审计机构主要工作内容
1、对三家破产重整企业截至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之日的资产、负债和专项权益状
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法院裁定合并破产重整的,则需
对每个破产重整企业出具单体专项审计报告,同时出具合并审计报告。
2、对三家破产重整企业可能涉及的财务混同经济事项(包括股东和企业混同及
关联企业之间混同)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查意见。
3、对三家破产重整企业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
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情形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意见。
4、协助管理人审查债权。
5、****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
明。
6、人民法院或管理人安排的与破产重整项目有关的其他审计事项。
(三)评估机构主要工作内容
1、对三家破产重整企业截至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之日的资产负债表列式的全部资产进
行评估,出具清算价值评估报告和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并在评估报告中对涉及抵押、质
押、融资租赁、留置等事项的资产评估情况做专项说明及披露;****法院裁定
合并破产重整的,则在对每个重整企业出具单体评估报告的基础上,还需出具合并清算
价值评估报告和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2、对重整企业进行偿债能力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包括单个企业的偿
债能力分析报告及合并后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
明。
4、管理人安排的与破产重整项目有关的其他评估事项。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机构需具备法定从业资质,近三年内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
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且不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与债务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曾为债务人、控股股东提供相对固定的审计等中介服务。
3、机构人员是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担任债务人的董事、监事、
经理等职务。
4、可能影响中介结构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二)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人,评估机构评估师人数不少于10人。
(三)破产程序中因需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或因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出具
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破产审计或评估的团队建设情况。
(二)申报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时间表。
(三)申报机构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
(四)申报机构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五)申报机构费用报价方案,税费、差旅费等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申报结
构应当对工作量作出合理预估,就收费标准、优惠比例、支付方式等提供报价说
明。
(六)申报机构有效的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项
目的审计师、评估师人员名册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文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申报机构应于2024年12月 13日17点前向管理人报名并递交申报书,地址:**市
高新区渤海路与****广场6座11层******事务所,联系人
张律师,联系方式:176****9745。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提供的资料一式两份。
(二)管理人根据本公开招募文件确定的条件对参选人提供的参选文件进行评
选,综合择优确定一家审计机构、一家评估机构。
(三)选定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后,****法院报备。未中选的审计机
构、评估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公司管理人
****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