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项目****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5万吨,将飞灰进行低温热分解+水洗+工业盐分质结晶提盐”处置后,产物进行**化综合利用。本项目配套建设1条飞灰低温热分解处理线以及1条水洗处理线。总建筑面积2795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7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7045万元。建设地点:****开发区。
2.2招标范围:项目所有生产设施、公用设施、辅助设施、建构筑物、道路、综合管线等工程设计,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及竣工图,编制项目概算及相关文件(包括项目必要的专篇设计)。设计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期限:(1)初步设计:自委托合同签订且提供必要支撑性技术资料(地质勘察报告、低温热分解资料、飞灰水洗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2)施工图设计:自初步设计完成之日起6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3)竣工图:自招标人发出竣工图编制通知且具备编制条件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竣工图;(4)施工阶段全过程现场配合服务,直至竣工结算审定为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的设计深度,并经招标人组织的有关施工图评审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行政区域内投标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违法行为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09时3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方淞线1188号
联系人:连工
联系电话:0574-****1680
招标代理人:****
地址:**市**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大厦1920室
联系人:史梦铅、董成浩、潘萍霞、马森、沈鑫侃、戴太敏
联系电话:0574-****8907 ****7440
电子邮箱:****@qq.com
监管部门:**市****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