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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诸市自然告字[2024]09号
****政府批准,****决定于2024年12月31日上午9:00,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安华镇23-5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出让土地 面积(m2) | 用地性质 | 出让 年限 | |||
安华镇23-503#地块 | 安华镇华南路与诸安线交叉口西南侧 | 6385.7 | 商业用地 | 40年 | |||
规划指标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层数(限高) | ||||
2.0-2.4 | ≤50% | ≥10% | 低-多(H≤24)层 | 373 | 1861 | 50 |
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规划要求详见规划图纸。
本项目需建设单位整体持有,不允许分割及分割销售。相关要求详见《安华镇23-503#地块建设履约监管协议》。竞买人须认真审阅《安华镇23-503#地块建设履约监管协议》全部条款,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协议的全部内容,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人民政府签订《安华镇23-503#地块建设履约监管协议》,协议相关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024年12月20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土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公司的出资构成,****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公司,且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委托联合申请发起人进行报价,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成交后,****公司中的出资构成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必须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申请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数字认证。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
https://www.****.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诸市自然告字[2024]09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参与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者,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om),进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公告信息—**市—**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30日下午4: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73万元,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30日下午4:00时内缴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下午4:00时(应实际到账,到****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出让起始价为1861万元,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资料》、《**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有关约定和程序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地块竞拍结束后,竞得人****机关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落实国家安全防范要求。
(五)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应立即停止开发利用活动,采取防止污染扩散措施,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六)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挂牌出让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暨阳街道东二路53号,联系人:钱女士,联系电话:0575-****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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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