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要求,现将自治区领导2024年**市本级乡村**衔接资金实施项目隆林者浪乡么窝村么苗屯、龙洞平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竣工结算第三方审计服务代理机构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
地址:**县者浪乡者浪村当地
联系人及电话:陆培湄 0776-****068
二、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隆林者浪乡么窝村么苗屯、龙洞平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竣工结算第三方审计服务
(二)采购内容:自治区领导2024年**市本级乡村**衔接资金实施项目隆林者浪乡么窝村么苗屯、龙洞平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开展第三方竣工结算审计服务工作
(三)要求工期:要求并在30天内完工。
(五)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出具审计结算报告
(六)资质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乙级以上
三、选定方式: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决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六、招标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七、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08 : 00至2024年12月4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价等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提交到****@163.com邮箱或****办公室。
报名结束后由****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规定,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以投标单位的数量、资质、业绩及项目方案等研究确定货物供应商。
九、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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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