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某单位车场**洗车区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地点:****。
4.资金来源:已落实,约29.8万元。
5.项目内容:对指定场地**12处洗车区1处洗车台,并加装相应配套设施。
6.工期目标:30日历天。
7.质量目标:执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且达到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
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预算范围内的建设、安装等全部施工内容。
三、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投标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经营地址或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对同一人进行委托的企业,一律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投标单位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的承建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四、投标报名暨资格审查材料递交要求
投标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单位邮箱:****@qq.com。报名单位需发送提交的报名资料按照以下顺序添加目录,且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进行发送。
1.首页封面标明“****某单位车场**洗车区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报名资料”。
2.企业资质、备案类资料:(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委托代理人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盖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委托代理人签字;(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加盖公章)、与该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该聘用企业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用证明(2024年6月-2024年11月)。(同时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和邮箱)
4.拟派项目经理资料: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加盖公章)、聘用于该企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该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该聘用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证明(2024年6月-2024年11月)。
5.企业承诺书:主要承诺企业非“三资”企业,无海外投资背景;近三年无失信、串标围标、行贿、拖欠农民工工资、偷税漏税、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违法行为,****政府或军队列入企业“黑名单”,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如有隐瞒,自愿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6.因报名资料暨资格审查资料的信息要素不全、不清晰、涉嫌虚假伪造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造成报名未成功的,报名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报名暨资格审查材料时间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8时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8时00分(**时间)
联系人(手机):李先生(153****0860)
黄先生(153****1545)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