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9)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按照市环境保护督察****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建设局负责牵头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扬尘污染监管不力。2023年1至8月,市**PM10累计浓度均值同比上升5.8%,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序号39)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扬尘污染监管不力。2023年1至8月,市**PM10累计浓度均值同比上升5.8%,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督察发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0年1月起施行,但贯彻落实力度不够,**扬尘污染监管联动、长效机制不完善,**市住建部门2021年以来未向城管部门移交过工地扬尘问题线索,仅在督察进驻后移交了5件,城管部门2021年以来实施建筑工地扬1类外罚案例只有2起,执法查处力度不足,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渣土工地,物料堆场等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察期间随机抽查了**区、**区、经开区的25个点位,有17个点位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要求未完全落实到位。如大家:十里桃园等建筑工地,******公司约5万方的砂石料堆场,****集团汉江街办李家院收储地,****公司****加工场、废旧轮胎回收厂、****维修厂等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市扬尘防治条例》,落实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渣土工地、物料堆场等扬尘管控措施,督促纳入监管范围内的施工工地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保障专项经费。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扬尘污染问题线索移交及执法查处力度,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房屋市政、交通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提高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防治不到位项目的检查频次和督办力度。对扬尘防治不力的项目和企业,通过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约谈和诚信体系扣分、取消评先评优等方式予以惩戒,并将问题线索移交执法部门。
(二)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房屋市政、交通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将扬尘治理相关要求写入施工合同,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渣土工地,物料堆场等部位的扬尘防治监管力度,定期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扬尘防治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处罚。
(四)加强渣土运输路线扬尘污染管控,渣土车辆平厢装载、密闭运输、净车出场。
(五)加强生态、住建、交通、交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对扬尘污染问题线索移交及执法查处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六)对******公司约5万方的砂石料堆场,****集团汉江街办李家院收储地,****公司****加工场、废旧轮胎回收厂、****维修厂等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已函告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房屋市政建设施工领域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扬尘、噪声监管。市住建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春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要求进行强调部署。制定了《关于加强房屋和市政工程扬尘噪声污染防治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建设、施工、监理、分包单位的扬尘责任以及违反《**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处置进行了明确。
2、加强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的管理,4月29日市住建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监管部门、工程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建筑垃圾管理措施,从施工现场的垃圾堆放、存储、外运,门前三包、外运台账、垃圾运输资格的要求等逐一进行明确,对扬尘污染源进行管控。
3、落实扬尘污染监管联动机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联动责任单位,积极响应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动,配合生态环保部门做好污染天气临时管控,第一时间通知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积极响应联动机制,落实好施工现场的裸土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各项降尘抑尘措施落实到位。
4、强化落实工地扬尘问题线索移交、加大监管力度。2023年9月份以来,已分别对**市大家熊家湾片区17号地块开发项目等11个项目的扬尘防治线索进行了移交。2023年9月份以来发布《**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红黑榜”》3期,对车身智能制造升级项目(一期一标段)等9个项目进行红榜公示,对李家院安置区规划红线外市政道路等17个项目进行黑榜公示,并同时下达《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对部分工程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以及各工程参建单位等发出工作联系函5份,工作提醒函13份,督办通知 20 份,进一步提升了监督执法的威慑力。
(二)交通道路施工领域整改完成情况:
1、****运输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市交通运输领域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项目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累计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督导30余次,2024年累计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督导4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立行立改。截至目前,玄岳大道**段基本建成,扬尘源已消除,大川一级路2024年7月已通车,扬尘源已消除。
2、制定“**扬尘污染监管不力”整改工作月调度、双月报告工作机制,单月20日定时报送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每月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双月报送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报告,加强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监管力度。2023年9月6日、2024年5月10日在扬尘污染例行检查中各发现1起扬尘污染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完成。
3、加强生态、住建、交通、交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联席办公,强化扬尘监管管理。2023年7月16日-18日,市城管执法委、市****支队、****交管局联合开展大货车、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55人次,检查车辆107台,当场教育整改26起。2024年,以“路政宣传月”路域环境整治等活动为载体,派出执法人员对**25家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排查,联合城管执法部门对6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深入茅****公司,下发告知书28份,要求企业所属车辆覆盖运输,杜绝抛洒扬尘。
(三)渣土工地,物料堆场整改完成情况
1、市城管委加强渣土工地扬尘污染管控。督导渣土工地开工前必须设置硬质围挡、道路硬化、冲洗平台、洒水车、雾炮机、喷淋装置、保洁人员等降尘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8个100%”、渣土管理“七个标准”,做到“人盯工地”、平厢装载、密闭运输、净车出场,坚决抑制扬尘污染。截至目前,督导渣土工地和项目回填场覆盖密目网约158万平方米,播撒草籽约900公斤。
2、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要求渣土运输在核准线路运行,督导渣土运输车辆“五部位冲洗”“平厢装载、密闭运输、净车出场”,每日组织运输企业洒水车对渣土工地路口和所经过的运输路线洒水降尘和路面冲洗,全力抑制扬尘污染。同时,为了加大渣土运输管控****执法队,实行昼夜全覆盖巡查执法,从严查处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密闭不严、沿途抛洒等现象。
3、积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环境局、****交管局、****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检查。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行动16次,发放《**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形成“部门联动,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的工作格局,遏制了渣土车辆不苫盖运输行驶、漏撒、车身不整洁现象。
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将扬尘污染防治作为执法督查重点,开展常态化监管监察。2023年至今送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6份、《工作提醒函》4份、《当场处罚决定书》11份、立案调查11起。
****集团对**东站旁的砂石料堆场顶部进行了裸土喷播,两侧进行了绿网覆盖。****集团对汉江街办李家院收储地块风化破损的绿网进行重新铺设,并在裸露土地上撒草籽进行绿化覆盖,****公司****加工场、废旧轮胎回收厂、****维修厂等均已搬离。
五、下一步工作
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市扬尘防治条例》要求,加强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渣土工地、物料堆场等扬尘管控措施,督促纳入监管范围内的施工工地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保障专项经费。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扬尘污染问题线索移交及执法查处力度,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要求,常态化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公示时间为10天,(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向**市住新局反映情况
联系人:马咏梅
联系电话:****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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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