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拟为在职职工购买**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巴惠保),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改造项目的询价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巴惠保采购项目。 2.采购人:****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二、采购清单及预算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1 | 巴惠保2025版 | 详见本公告第四章 | 502 | 人 | 89 | 44678 | 合计 | 预算总金额:¥44678元,人民币大写肆万肆仟陆佰柒拾捌元整 | 注:1.供应商的报价应以本项目采购需求、供应商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运营成本等因素为依据,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费用,包含了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调研费用、报告编制、成果制作、交通费用、通讯费用、人员食宿费用、设备投入、税费等一切费用,即“包干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超出预算金额报价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低于预算金额50%或其它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报价,需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和无效参与。 4.本项目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价是固定不变的。若在投保前,投保人在职职工发生变化的,采购金额=投保时实际在职职工人数×成交单价。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 三、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使用最低评标价法。即符合本公告所有实质性要求,且有效供应商达到3家情况下,报价最低者成交。 四、技术指标(实质性要求) (一)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1.保障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医**点医药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含二类门诊慢特病),经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商业保险报销后应由其个人自付的部分(不含全自费、超限价自费费用、先行自付金额)。 2.保障额度:100万元。 3.免赔额: 首次参保或非连续参保人员:1.3万元。 连续参保人员:1万元。 4.赔付比例: 无既往病症:75%;其中,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60%。 既往病症人员:50%;其中,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30%。 (二)医保范围外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1.保障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医**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二类门诊慢特病),经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商业保险报销后,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村范围外的全自费部分(含全自费、超限价自费费用、先行自付金额,具体以医保结算单为准)。 2.保障额度:100万元。 3.免赔额:首次参保或非连续参保人员:1.7万元。 连续参保人员:1.3万元。 3.赔付比例: 无既往病症:****医疗机构30%,****医疗机构20%。 既往症人员:10%(不区分市内、外医药机构)。 (三)保险期限:一年,2025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四)健康管理服务:免费洁牙服务、免费代挂号服务、免费陪诊服务。 注:既往症定义:指保单生效之前参保人已患有的且已知晓的**市二类特殊疾病或症状,二类特殊疾病或症状具体病种以《**市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巴医保规〔2022〕1号)认定的二类特殊疾病病种为准。 五、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一年,2025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同价款内容 供应商的报价应以本项目采购需求、供应商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运营成本等因素为依据,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费用,包含了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包干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付款条件 保险人出具投保单后,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见费出单后,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 (四)验收方法和标准 1.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参与,严格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询价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响应文件的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五)其他要求 1.保密要求: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所有信息资料(包括:采购人提供或供应商自行收集的)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成交人不得将信息资料透漏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须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3.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提供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承诺函。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提供承诺函。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模板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原件及复****公司鲜章方为有效参与文件。 七、技术指标和商务响应格式要求(实质性要求) 1.参与商家必须提供技术和商务应答表。 2.上述“技术指标”和“商务要求”参与商家应以应答表形式逐一据实填写,不得简单复制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虚假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参与文件或取消成交资格。 3.技术指标和商务应答表格式: 八、密封要求及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1.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询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时,地址:**县集州街道月潭路49号****门诊楼722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只接收纸质参与文件,不接收电子版参与文件)。 九、采购公告及结果发布媒介 ****门户网站 (http://www.****.cn/index.asp)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管理科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827-****810 附件:报价文件模板 **** 2024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