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沱江流域釜溪河**市**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沱江流域釜溪河**市**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 (项目名称)已由 自****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自沿发改项批【2023】 2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沿发改项批【2023】 2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区仙市镇、**镇等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处理厂内**一套处理规模为0.55万吨/日污水处理系统,实施生态护岸2.175公里,人工湿地42452平方米,污水管网7.46公里,河道垃圾清理2500吨,河道水生植物清理857m2,河道底淤泥清理10258m3(生物药剂治理3990m3、清淤6268m3),**冲砂闸1处、改造冲砂闸8处等。
2.3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审定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送审,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审定建设方案的所有设备采购安装及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 540(施工图设计周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500日历天)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1)设计资质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额不低于35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的已完成或新承建接或正在施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2家,且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送审等设计工作;施工单位负责:所有设备采购安装及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施工工作。);(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11日 00时00分 (**时间,下同)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log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31日 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镇开元南路16号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0813-****73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二环路西三段181号10层10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罗女士
电 话: 028-****298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2月1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