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静海富士达8.9兆瓦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10
项目名称 | 华能**富士达8.9兆瓦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静****经济开发区南区爱玛路6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88509.69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余泽选 |
联系人 | 孔祥弟 | 联系电话 | 159****5520 |
项目投资(万元) | 2808 | 环保投资(万元) | 6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4-30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利用天****公司约8.85万平方米闲置屋顶建设一套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单晶硅620Wp光伏组件14351块,规划装机容量8897.62KWp。并网电压等级为10KV,总体运行25年,平均每年发电量990.42万千瓦时。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一、分类存放:对其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的,要建设贮存设施,安全分类存放。二、建立台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内容包括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三、减少产生: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四、无害处理:对其产生的不能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要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处置,委托有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的单位依法处置,禁止擅自处置。五、申报登记:需执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按年度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 | ||
承诺:**** 余泽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余泽选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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