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 560 吨高端分子材料、265 吨硝酸钠建设项目(先行)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554494 | 建设单位法人:王红卫 |
张海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区杭****开发区纬五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 560 吨高端分子材料、265 吨硝酸钠建设项目(先行)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2-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杭****开发区 |
经度:120.87821 纬度: 30.1498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30 |
虞环审〔2022〕7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1-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00 |
311.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55449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6MA28X4826K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600MA2886EB71 | 竣工时间:2023-12-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 560 吨高端分子材料、265 吨硝酸钠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80吨B202及265吨硝酸钠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以复合硝酸盐M(主要是九水硝酸铁辅加硝酸镓、硝酸锰、硝酸铟及硅酸钠等)、氨水为起始原料,经过一系列反应生成高端分子材料B202。 | 实际建设情况:以复合硝酸盐M(主要是九水硝酸铁辅加硝酸镓、硝酸锰、硝酸铟及硅酸钠等)、氨水为起始原料,经过一系列反应生成高端分子材料B202。取消造粒工序,捏合后直接进入裂解工序。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设置一套独立的污水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分类分质处理,其中沉淀母液采用“氨废水**化利用的折流式超重力床集成技术”预处理,脱氨后的母液采用蒸发结晶回收硝酸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采用折点加氯除氮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厂区总排口纳入**市**区水****公司集中处理外排。废水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相关限值要求(其中氨氮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规定的限值要求)。独立污水处理系统需新增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废气:项目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含氨废气采用“降膜吸收”工艺处理,高温裂解器产生的废气采用“SCR+布袋除尘”处理,裂解器卸料的低温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项目废气经上述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工艺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固废: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废盐、废树脂、废催化剂、危化品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设置一套独立的污水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分类分质处理,其中沉淀母液采用“氨废水**化利用的折流式超重力床集成技术”预处理,脱氨后的母液采用蒸发结晶回收硝酸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采用折点加氯除氮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厂区总排口纳入**市**区水****公司集中处理外排。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废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相关限值要求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规定的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系统新增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废气:项目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含氨废气采用“降膜吸收”工艺处理,裂解器及裂解器卸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SCR脱硝”处理。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项目工艺废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固废: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固废种类为废盐、废包装材料、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废盐委托光大绿保固废****公司处置、物化污泥及废包装材料委托众联环保处置,转移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暂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3.8 | 0.326 | 13.77 | 0.48 | 0 | 13.646 | -0.154 | |
11.04 | 0.021 | 11.016 | 0.384 | 0 | 10.677 | -0.363 | |
2.07 | 0.049 | 2.066 | 0.072 | 0 | 2.047 | -0.02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48 | 0 | 0.48 | 0 | 0 | 0.48 | 0 | / |
5.36 | 0 | 5.9 | 0 | 0 | 5.36 | 0 | / |
0.24 | 0.204 | 0.9 | 0 | 0 | 0.444 | 0.204 | / |
8.21 | 0 | 8.066 | 0.144 | 0 | 8.066 | -0.14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综合废水处理工艺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氨氮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规定35mg/L。 | 母液中的氨氮主要为过量的氨水和硝酸铵中的氨氮。硝酸铵中的氨氮可以通过投加过量NaOH调节pH将氨氮游离出来,从而可以通过脱氨工艺回收氨水。沉淀母液经过氨水回收后,采用蒸发浓缩结晶的方式来回收硝酸钠。脱氨预处理后废水与其他工艺废水均质均量后的混合废水,氨氮浓度基本符合排放标准,对高出排放标准浓度的,采用了折点加氯法处理工艺. | 验收检测期间废水排放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总锌、总锰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氨氮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规定35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806车间含氨废气处理系统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806车间含氨废气主要来自于沉淀反应釜、板框过滤、干燥箱、氨水储罐及废水预处理过程,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氨气;经二级水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DA010)。 | 806车间废气排放口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2 | 806车间含尘废气处理系统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806车间含尘废气主要来自于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投料、打粉、捏合等工序,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DA011)。 | 806车间含尘废气排放口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以锰计)、锌及其化合物(以锌计),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3 | 807车间含尘废气处理系统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807车间含尘废气主要来自于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裂解及卸料工序,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粉尘;卸料废气与裂解废气一并经布袋除尘+SCR脱硝后高空排放(DA012) | 807车间废气排放口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以锰计)、锌及其化合物(以锌计),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1)对各噪声源特征进行消音、减振等处理,将高噪声设备放在远离厂界、厂内行政区较远的位置,尽量降低噪声对环境及厂内行政区的影响。 (2)主要设备的噪声控制 ①风机:选用低噪声风机;设置隔声罩;对振动较大的风机机组的基础采用隔振与减振措施;对中大型风机配置专用风机房;鼓风机进出口加设合适型号的消声器。 ②鼓风机:设置空压机房,并对房内时行吸声与隔声处理,包括门、窗;对管道和阀门进行隔声包扎。 ③泵:泵房可做吸声、隔声处理;机组可做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等。 (3)除对噪声源分别采取上述措施外,并将加强厂区绿化,在主车间和厂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以降低人对噪声的主观烦恼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1)对各噪声源特征进行消音、减振等处理,将高噪声设备放在远离厂界、厂内行政区较远的位置,尽量降低噪声对环境及厂内行政区的影响。 (2)主要设备的噪声控制 ①风机:选用低噪声风机;设置隔声罩;对振动较大的风机机组的基础采用隔振与减振措施;对中大型风机配置专用风机房;鼓风机进出口加设合适型号的消声器。 ②鼓风机:设置空压机房,并对房内时行吸声与隔声处理,包括门、窗;对管道和阀门进行隔声包扎。 ③泵:泵房可做吸声、隔声处理;机组可做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等。 (3)除对噪声源分别采取上述措施外,并将加强厂区绿化,在主车间和厂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以降低人对噪声的主观烦恼度。 |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四周检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64dB,夜间噪声最大值54dB;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所在806、807车间易发生地下水污染区块必须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且在车间周围须设置拦截沟,防止车间内废水渗透进入地下水或通过车间排入到雨水管网。 根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非污染防治区包括办公楼、食堂等;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装置(单元)区的包括806车间、807车间、甲类仓库、丙类仓库及动力车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储罐区、固废仓库、污水处理区域、事故应急池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需要设置渗透系数≤10-7cm/s,不小于1m厚粘土层的防渗层,重点污染防治区需要设置渗透系数≤10-7cm/s,且厚度不小于6m的防渗层。 同时,建议企业在厂区及其周边区域布设一定数量的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预警体系。在本项目地下水上下游拟布设水质监测井。 |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企业已按照环评要求,对806车间、807车间、甲类仓库、丙类仓库及动力车间等区域及储罐区、固废仓库、污水处理区域、事故应急池等区域设置相应的防渗措施。 2023年3月企业委托**一达环保****公司编制了“****土壤与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并经专家评审。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全厂范围内设置6个土壤监测点和5个地下水监测点,2023年6月16日-22日,企业委托**市****公司依照“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进行了自行监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废盐、废树脂、废催化剂、危化品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固废种类为废盐、废包装材料、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废盐委托光大绿保固废****公司处置、物化污泥及废包装材料委托众联环保处置,转移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暂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事故污水和受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企业重新修订了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1700m3应急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事故污水和受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本期建设内容在**806车间及807车间内实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原辅料及成品储存、固废储存依托原有工程已建原料、成品仓库及固废暂存仓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本期建设内容在**806车间及807车间内实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原辅料及成品储存、固废储存依托原有工程已建原料、成品仓库及固废暂存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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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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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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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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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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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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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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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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