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防爆新能源抢险车采购(第2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10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13 18:00
****矿用防爆新能源抢险车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矿用防爆新能源抢险车采购(第2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矿用防爆新能源抢险车采购(第2次招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修正)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 | ¥****000元 |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招标要求 | 合同签订后 30 天 |
2 | **市德塔工业****公司 | ¥****000元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 | / |
2 | **市德塔工业****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响应 |
2 | **市德塔工业****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被否决投标人:**华越八达****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 1 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指: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人员运输车)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华越八达****公司投标文件共提供 4 个业绩,业绩一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招标文件要求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日期为准);业绩二为试用协议,业绩三为修理合同,招标文件要求类似业绩指: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人员运输车)供货业绩;业绩四未附合同和发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三、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偏差较大。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国资数智采购系统》上发布。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集团****招标办。
监督电话: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塔山**东北50米
联系人:刘军
电话:189****62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柳巷街道**寺街86号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姬坤
电话:151****4575
接收异议联系人:姬坤
电话:151****4575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姬坤(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