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5
2018年4月18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4月24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位于**县东华街道城南,公司于2006年租用**县东华街道城南****公司厂区内闲置厂房建设****公司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PB501胶浆、洗涤剂、消泡剂等助剂生产线项目,由于原厂房租赁协议到期,2016年公司将****工业园区东侧约580m外的******公司,租用该厂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企业利用现有设备可实施年产1500吨PB501胶浆项目(洗涤剂、消泡剂已不再生产)。
企业于2006年1月****总院****研究所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局于2006年4月以“龙环建[2006]14号”文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搬迁至新址后,2017年8月委托****做了《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说明》并做了备案。
项目2006年4月开工建设,2006 年6 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项目于 2016 年 9 月搬迁至******公司厂区闲置车间进行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48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左右,占总投资的15.6%。
本次验收为整体性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18)第22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2天监测期间,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所采水样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龙环[2011]19号文纳管标准限制:pH6~9,CODcr≤500mg/L,NH3-N≤30mg/L,SS≤200mg/L。
(二)废气
2天监测期间,废气处理设施光氧催化排气筒总出口所测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两天检测期间,非甲烷总烃的平均去除率为75.8%。
2天监测期间,厂界各测点所测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
(三)噪声
2天监测期间,厂界各监测点噪声昼间测得值范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3类区昼间环境噪声:即昼间≤65dB。因此,本项目所产生的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四)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与环评基本相符。废包装桶由提供方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结论
根据现场勘察及两天监测,项目工况在75%以上时,废气、废水、噪声均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要求,检查固废产生处置利用情况,均符合要求;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处理效率均正常运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均已落实,符合“三同时”验收要求。
公示期:2018年4月25日-5月25日
公示地点:******公司网站
注:****公司网站
****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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