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12
****年产2000套柚木套房家具生产线项目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4日,****年产2000套柚木套房家具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建设单位)、******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位于**县华埠镇池淮路2号,总投资150万元,租用****御****公司5、6幢厂房共计5709平方米作为生产用房,购置自动木工刨床、铣床等国产生产设备,实施年产2000套柚木套房家具生产线项目。
2017年9月,取得开****科学技术局《**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开经信技备案[2017]66号);企业于2017年12月委托****编制了《****年产2000套柚木套房家具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12月8****环境保护局《**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的备案文件([2017]8号)。
项目于2017年12月开工,2018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1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左右,占总投资的20%。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变动,但存在如下变动:
1)环评中喷漆水帘废水委托******公司处理,实际项目喷漆水帘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环评中打磨工位设有集气设施,将粉尘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室外高空排放;实际打磨粉尘处理为水吸收。
3)环评中喷漆废气经水帘吸收后,采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实际喷漆废气经水帘吸收后,采用“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4)项目实际未使用油性漆,全部采用水性底漆,油性漆减少1.5t/a,水性漆增加1t/a。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公司出具的《****年产2000套柚木套房家具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18)第98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经监测,喷漆房(底漆)水帘除尘+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设施出口、喷漆房(面漆漆)水帘除尘+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设施出口,出口2个周期所测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要求;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速率符合《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的有关规定中所得的限值。
经监测,公司厂界各测点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计算得出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
经监测,厂区污水总排放口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测值最大日均值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制要求。氨氮最大日均值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监测期间,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3类区昼间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项目经整改具备验收条件后方可通过环保验收。
公示期:2018年12月12日-1月12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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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