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0
****年产4000吨无纺布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5月9日,****年产4000吨无纺布项目竣工****公司会议室召开。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5月10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年产4000吨无纺布项****经济开发区东聚路17号,项目利用聚丙烯、色母粒等生产无纺布。公司另有年产3000吨无纺布和50吨无纺布袋扩建生产线项目。
企业于2007年4月****总院****研究所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4月16****保护局对该环评文件予以批复,批文号为“龙环建[2007]26号”,批复建设内容为年产4000吨无纺布。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3万元,占总投资的2.14%。
本次为该项目的整体性验,验收范围为年产4000吨无纺布项目。
二、验收监测结果
******公司出具的《****年产4000吨无纺布项目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19)第37号)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经监测,公司生活废水总排放口所采水样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园区接管企业污水纳管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龙环[2011]19号)中的要求。
(二)废气
经监测,1#、2#拉欠伸机废气UV紫光处理设施出口,2个监测周期所测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要求。
经监测,3#、4#拉欠伸机废气UV紫光处理设施出口,2个监测周期所测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要求。
经监测,造粒机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2个监测周期所测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公司厂界各测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各监测点噪声昼间测得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3类区昼间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卷切工序产生的塑料废边角料、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液和员工生活垃圾。
卷切工序产生的塑料废边角料收集经造粒后回用于生产;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液应作为危废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总量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VOC等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审批总量控制要求。
三、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项目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公示期:2019年5月10日-2019年6月10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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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