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8
****建设项目验收意见
2019年2月27日,****建设项目竣工环****电站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建设单位)、******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公司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省**县**镇青联村;
建设规模:****5*320KW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电站,地处马**中下游,属马**梯级开发中的第十级,以发电为主兼旅游开发。其堰坝属芹江四坝,正常蓄水位117.20米,****电站尾水相衔接,水面长5.23公里,平均水深2.5米,蓄水量222万立方米。堰坝采用水力自控翻板门活动坝,坝长172.10米,固定堰坝顶高度112.70米,翻板门高4.5米,共21扇,单扇长度8米,分四室,设隔墩3个,边墩2个。电站采用坝后式,发电引用流量40.6立米/秒,装机容量1600千瓦,升压站布置在主厂房右侧,内设800KVA、1250KVA主变各一台,架设3.5公里左右10KV线路至岙滩变。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3年4月开****设计所编制《****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年4月18日,开****设计所编制《****电站水**论证报告》。2005年9月14日,****保护局《****电站的环保审查意见》(开环建[2005]35号)予以批复。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运行,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并已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完成了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1224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左右,占总投资的1.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开环建[2005]35号批复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与环评要求基本一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浙环资验字(2019)第21号)监测结果表明:
1.水环境
一一地表水监测期间,电站上游和下游pH值范围、氨氮浓度、石油类浓度、COD浓度、总磷最大日均值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级标准的要求;
一一生活废水,因电站工作人员少,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少,未采到生活污水的样。
2.噪声
监测期间,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所述2类区昼夜间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距东南厂界48米处的敏感点夏根林家昼夜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3.生态环境
1)水文情势
a、坝址下游河段水文情势
电站运行后,在枯水年上游来水量小于发电引用流量,需通过生态流量管下泄最小生态流量来保证减(脱)水河段的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电站厂房尾水由于发电水轮机组的作用,下泄水文会略有升高,但不足以对下游水文情势产生影响。
运行对河道天然径流量的调节作用不大,对河道天然径流量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不会影响区域水**总量。
2)陆生生态
水电站开发扰动地表面积不大,设计陆生生态系统面积较小,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完整性角度来讲,水电站对工程设计河段陆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造成的影响很小。
3)水生生态
****电站的建设导致水流缓慢及有机物增多,底栖动物和水生维管束植物数量增加,致使在鱼类区系组成中,草食性的草鱼、杂食性的鲫鱼将有所增加,同时由于库区水面的扩大,局部区域会出现一些静水性和小型甲壳类生物,但基本不会对整体水生生态环境环境造成影响。
4)水土流失
主体工程施工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相对较小,产生的水土流失较少,只要做好弃渣场的水土保持措施,其水土流失影响较小。另外,本项目的运行,可减少居民日常生活用柴对当地森林**的破坏,实现“以水带电、以电养林、以林保水”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5)社会环境
通过对当地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的走访及问卷调查,公众****电站工程建设所做的环保工作,认为业主单位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废”污染处理措施方面均取得较好效果。电站建设没有对当地社会环境带来大的负面影响。
6)其他
电站建成后对局地气候的影响是轻微的。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治理措施,验收监测及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28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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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