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2
******公司**年产200台废旧塑料处理
设备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2020年4月2日,******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召开公司**年产200台废旧塑料处理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建设单位)、****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验收监测单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4月2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公司位于**市**区百灵北路17号1幢, 租用****公司闲置厂房,投资1500万元,引进机加工等配套设备,形成年产200台废旧塑料处理设备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4月12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决策,原则同意本项目实施(衢市工投咨字2019第37号)。**市**区经信局于2018年4月22日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企业于2019年5月委托****编制了《******公司**年产200台废旧塑料处理设备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9年5****生态环境局**分局《******公司**年产200台废旧塑料处理设备项目建设项目环评承诺备案表》。
项目于2019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0.03%。
(四)验收范围
****公司**年产200台废旧塑料处理设备项目,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变动,主要有如下变化: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变动,主要有如下变化: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未发生重大变动,但与环评相比存在以下变化:
1、生产设备数量较环评有所减少,但产品产能未发生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切割废水和生活污水。
切割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和机加工有机废气。
焊接废气和机加工有机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车间加强通风。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切割机等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清洗液、焊渣及生活垃圾。
其中废边角料、金属屑和焊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清洗液委托**市****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中pH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指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中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COD和氨氮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加强了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结论
******公司**年产200台废旧塑料处理设备项目环保手续基本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基本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0年4月4日-2020年5月3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公司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