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9
****年处理1万吨废乳化液、3.5万吨废矿物油等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12月13日,****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公司年处理1万吨废乳化液、3.5万吨废矿物油等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建设单位)、****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市**县华埠镇华兴村庄塘58号。
建设规模:年处理1万吨废乳化液、3.5万吨废矿物油等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年处理废滤芯10000吨、废油漆桶1000吨、废抹布1000吨、废机油包装桶(壶)9000吨、乳化液废液10000吨、废矿物油35000吨。
主要建设内容:****是一家专业从事回收与暂存废矿物油的企业。企业位于**省**市**县华埠镇华兴村庄塘58号,为适应行业的市场发展和未来的新形势,本次建设内容为年处理1万吨废乳化液、3.5万吨废矿物油等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年处理废滤芯10000吨、废油漆桶1000吨、废抹布1000吨、废机油包装桶(壶)9000吨、乳化液废液10000吨、废矿物油35000吨)。实际建设内容为年处理废滤芯10000吨、年处理废抹布1000吨;其中年处理废油漆桶1000吨、年处置废机油包装桶(壶)9000吨、年处理10000乳化液废液、年回收处理35000吨废矿物油项目未完全建成。
(二)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16 年 3月 25 日,开****科学技术局以“开经技备案[2016]19号文对该项目予以备案。2016年 5月,公司委托****编制了《****年处理1万吨废乳化液、3.5万吨废矿物油等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6月8****环境局**分****环保局)《**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2016]1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该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0万元,占总投资的4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年处理废滤芯10000吨、年处理废抹布1000吨;其中年处理废油漆桶1000吨、年处置废机油包装桶(壶)9000吨、年处理10000吨乳化液废液、年回收处理35000吨废矿物油项目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因此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但存在以下变化:
1)环评中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实际本项目废水经管道汇入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生产,多余部分灌溉山林。
2) 环评中焚烧炉废气经急冷+碱液喷淋+水膜除尘处理后达标高空排放;实际焚烧炉废气接入生物质锅炉燃烧,汇同导热油炉废气经碱液喷淋+水膜除尘处理后达标高空排放。
3)环评中大、小呼吸废气经过储气罐缓冲后经冷凝后回用;大、小呼吸废气经过储气罐缓冲后无组织排放。
三、验收监测结果
****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年处理1万吨废乳化液、3.5万吨废矿物油等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19)第111号 监测结果表明: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内污水处理回用设施中pH范围、浊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CODCr、氨氮、总磷、石油类等污染物日均值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源标准;灌溉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
2. 废气
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总废气碱液喷淋+水膜除尘处理设施出口氟化氢、HCL、Hg及其化合物、Cd及其化合物、As+Ni及其化合物、Pb及其化合物、Cr+Sn+Sb+Cu+Mn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等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表3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等污染物排放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燃气锅炉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碱喷淋+UV光氧+碱喷淋出口所测废气硫化氢、氨、臭气等污染物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标准要求。
****村委会、新**村卫生站所测的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最高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厂界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村委会和新**村卫生站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COD、NH3-N、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中总量控制要求。
5.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局备案(330824-2019-033-L)。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加强了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年处理1万吨废乳化液、3.5万吨废矿物油等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基本满足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0年9月9日-2020年10月9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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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9日